可供分配利潤是什麽
可供分配利潤是指公司當年可以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等於凈利潤加年初未分配利潤加盈余公積補虧加其他調整因素後的金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減計提盈余公積等稅後計提金額後為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我國利潤分配的順序
公司向股東分派股利,應按壹定的順序進行。按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壹步,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將當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數(即當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第二步,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後的當年凈利潤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盈余公積金的基數,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壹定是當年的稅後利潤。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時,才能按當年稅後利潤計算應提取數。這種"補虧"是按賬面數字進行的,與所得稅法的虧損後轉無關,關鍵在於不能用資本發放股利,也不能在沒有累計盈余的情況下提取盈余公積金。
第三步,計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驟以同樣的基數計提公益金。
第四步,計提任意盈余公積金。
第五步,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第六步,在可分配的利潤中扣除按規定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後即是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
用公式表示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可分配的利潤-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