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壹酒吧已有25人感染新冠,疫情下該不該禁止娛樂場所營業?
疫情當下應該禁止娛樂場所營業。首先,娛樂場所的人流量較大,人員來自不同的行業,壹旦有人感染,會牽連到多方的人員。其次,娛樂場所的空間範圍小,大家接觸距離近,病毒傳染速度更快。最後,娛樂場所的人員混雜,容易發生交叉感染。所以,在疫情期間應當禁止娛樂場所營業。
壹、娛樂場所人流較大
所謂的娛樂場所,比如:酒吧、歌廳、迪廳等等,這些地方的人流量比較大。在酒吧等娛樂場所裏,大家會接觸到的群體太多了,比如:學生、白領、司機等等。他們來自不同的行業和地區。壹旦發生感染,涉及的防控範圍就廣,區域就多,後果不堪設想。
二、娛樂場所空間小
有了解過娛樂場所的人都知道,像是酒吧、迪廳等地方,壹般場所是不大的,但是這裏人又會特別多,人員的密集程度較大,大家相處在壹起的空間緊密,而且大多數人會有直接的身體碰觸。在這種情況下,病毒的傳播速度會更快,人員被感染的幾率大大上升。空間小本來就不利於空氣都流通,人員壹旦密集,病毒傳染會更兇猛。
三、娛樂場所易發生交叉感染
在公***場所,大家會接觸到不同的人員,也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職業和身份。如果有人已經感染上了,就會間接去感染到其他人,產生交叉感染。要是被交叉感染了,病毒在初期不容易被檢測出來,會有壹段時間的潛伏期,如果在潛伏期內該名人員又接觸並感染了其他人,這種後果是萬萬不敢想象的。
疫情期間,每個人都應該遵守防疫的要求,盡量少往人多的地方聚集,沒有事情就在家裏呆著。不僅僅是禁止娛樂場所營業,其他的地方,例如:大型餐館、商場、超市等等,也應該受到壹定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