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明的人物事件
其在華潤收購案中獲利
2010年2月,華潤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華潤電力通過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同金業集團簽訂協議,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收購金業集團的資產包。同年5月31日,太原華潤與金業集團簽訂了資產轉讓協議,整體作價117億元。
2013年7月,宋林被舉報,稱宋林等華潤集團高管在對山西金業的百億並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張新明在此案從這筆交易中套現百億。
張曾因非法拘禁被罰
2013年3月,張新明靠私采濫挖、黑社會敲詐和倒賣煤炭資源發家。
2010年,公安部曾接到過有關張新明的涉黑舉報材料,並派專案組赴山西調查,但後來太原市公安局得出結論稱,“調查結果與舉報內容不符,無涉黑行為等事實”,僅以舉報中壹起非法拘禁案件對張新明處以500元罰款。
2010年,因偽造護照、非法越境,張新明被河南省公安廳網上追逃。後張新明去河南自首並接受了處罰。
金業集團資產包內的三座煤礦,主要證件屬於無效證件,宋林涉嫌在該筆交易中放水。
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2014年5月底,張新明主動約見了新京報記者,歷時近3個小時的受訪中,張新明回應了外界對交易標的的質疑。
張新明稱:與宋林並不熟悉,金業資產包不存在問題,與太原華潤的合作被邊緣化,早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多面”張新明
2005年,張新明以身價10億,領跑山西煤老板兵團,由此也被稱為“山西首富”。
張新明被認為與山西多位高官關系密切,有“太原第二組織部長”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