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羅主義指的是怎樣的外交政策?
1848年2月,墨西哥在美墨戰爭中失敗,被迫簽訂《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條約規定美墨兩國確立格蘭德河為得克薩斯與墨西哥的邊界。1853年,美國以1000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基拉河流域的土地,也是在這壹年,“門羅宣言”才形成為主義,而這也基本上完成了對墨西哥的侵略和以格蘭德河為邊界的美墨兩國的現狀。從“門羅宣言”到“門羅主義”的演進過程在19世紀40年代中期已大體上完成。這些“門羅宣言”的原則正是在大陸擴張政策中的美墨戰爭時期得以重申、發揮和完善。因為這種擴張,“門羅宣言”的地位才得以凸現。美國既要為自己的擴張留下余地,又要祭出“門羅宣言”根據利益需要做出隨意的解釋。在歐洲列強忙於在亞非爭奪殖民地之機,美國壹躍成為地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大國。美國既推動了自身經濟大國的形成發展,又加劇了北部工業資本和南部奴隸制之間的矛盾,成為美國內戰的前奏。這對美洲大陸後來的戰略格局和美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美國還企圖拿下整個墨西哥,由於美國南北戰爭和1854年墨西哥推翻了聖安那的獨裁政府,建立了革命民主者貝尼托?胡亞雷斯組成的政府以及歐洲列強的牽制,墨西哥才得以維持。
“門羅主義”在中南美及加勒比地區的實踐。“門羅主義”在其提出初期,針對美洲不同的地域和它的重要性提出了不同的對策,把“大陸政策”和“海外孤立”很好的結合起來。在許多人看來,這壹時期的“門羅主義”往往被人們所淡忘,因為這僅僅局限在格拉德河以南的西屬美洲。美國在其實施“門羅主義”的時候,是有他時間與地理上的需要,分為幾個層次,壹是緊鄰的墨西哥,二是形勢極為復雜的中美及加勒比地區,三是鞭長莫及的南美地區。
在中美及加勒比地區,主要涉及兩個問題:地峽問題和古巴問題。中美地峽處在美洲大陸中間,溝通大西洋與太平洋,對聯系美洲兩岸和歐洲具有極為重要的價值。1825年到1845年英國趁美國大陸擴張之際在中美洲的勢力大為增長。19世紀40、50年代,美國的工業革命趨於完成,在政策方面漸趨強硬。1846年12月,新格拉納達與美國簽訂《比德拉克條約》,美國通過這個條約在巴拿馬地區建立了立足點,為他後來的滲透打開方便之門。英國對此極為不滿,為此雙方於1850年簽訂《克萊頓—布爾沃條約》,任何壹方的政府均不得對擬議中的地峽運河為自己取得或維持任何排他性的控制權。雙方保證該運河的中立,並邀請其他國家參與這壹保證。這時美國經濟雖也得到壹定發展,但對老牌的殖民主義國家英國來說,美國還不足以同他抗衡。《克萊頓—布爾沃條約》是雙方妥協的產物,“門羅宣言”體現的原則在地峽問題上沒有盡到實際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