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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並的意義

法律分析: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可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和成本。之前很多納稅人要同時繳國稅、地稅,存在“多頭跑”等問題;同時,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資源重置,在現行制度體系下,實行壹套機構對於提高征管效率也有好處。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就是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優化和調整,簡化機構,提高政府執行力和辦事效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