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汽車自選車牌號碼的規則是什麽?
自編自選的選號操作程序規則為:
1、眾將受理憑證放在條形碼掃描卡位。
2、選號機條形碼閱讀器掃描條形碼。
3、按照屏幕提示的號牌編選方式輸入預先準備的號牌。
4、系統自動進行檢索號碼是否存在。
如果所選號牌號碼符合編選規則,且在當前未被使用,群眾就可以點擊“確認”確定號牌。如果選擇的號牌號碼已經被使用,系統將當場提供不超過30個類似號碼供群眾再次選擇。如果群眾超過120秒不選的系統將自動確定為放棄。
擴展資料
因為選號時間短,現場臨時編號會耽誤他人選號時間,交警部門請廣大車主在前往自編自選號牌前,按照規則編幾個心儀的號牌備選。選號時憑車主身份證原件(幫他人選號的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受理憑證(俗稱“選號紙”)到自編自選機器進行選號。
前往交警支隊原車管所機動車業務廳選號的,要從查驗場的出口通道進入選號排隊區,由於各選號點停車場地有限,建議市民不要駕車前往。選號時間全部為工作日9:00-17:00,該時段外禁止選號。
如果市民自編的號牌經系統檢索沒有,又不能在120秒內當場確認系統提供的參考號牌,系統將退出該次選號,市民需等5小時後才能再次自編自選號牌。
人民網--東莞明起可自編自選車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