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規劃
法律分析:主動融入長三角區域協同發展,構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構建由“主城區-新城-新市鎮-鄉村”組成的城鄉體系和“壹主、兩軸、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間結構;完善由城市主中心(中央活動區)、城市副中心、地區中心和社區中心四個層次組成的公***活動中心體系:中央活動區包括小陸家嘴、外灘、人民廣場、徐家匯等區域,16個城市副中心包括9個主城副中心、5個新城中心和金山濱海地區、崇明城橋地區的核心鎮中心;形成城際線、市區線、局域線“三個1000公裏”的軌道交通網絡,基本實現10萬人以上新市鎮軌道交通站點全覆蓋;打造15分鐘社區生活圈,社區公***服務設施15分鐘步行可達覆蓋率達到99%左右。至203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3%左右,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以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 第5條 總體思路
註重創新發展:突出以人為本、內涵發展的本質要求,堅持將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壹動力,統籌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動力,提高城市科技創新能力,探索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上海特點的超大城市睿智發展的創新轉型新路。
註重協調發展:突出優化區域協同、城鄉壹體的空間格局,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提升城市發展硬實力和文化軟實力,聚焦解決超大城市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突出問題。
註重綠色發展:突出底線約束、低碳韌性的路徑模式,把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城市安全放在優先位置,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探索上海在資源環境緊約束下可持續的發展方式,著力推進人與自然和諧***生。
註重開放發展:突出上海面向國際、服務全國、引領長三角的門戶樞紐地位,註重落實國家戰略和發揮上海的開放優勢,在保護和傳承中國傳統和上海地方歷史文化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全球經濟、科技、文化交流。
註重***享發展:突出多方參與、協同治理的實施機制,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強化規劃的公***政策屬性,將國家戰略、市民期待與上海實際相結合,實現城市***治***管、***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