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每年幾月份調整
公積金每年7月份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壹般在每年的7月份調整。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住房公積金貸款類型: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即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托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壹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批。
綜上所述,由銀行用銀行資金對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商業性住房貸款後,再由受托銀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控制在其公積金基本貸款額度內且不超過商業住房貸款金額的70%,其公積金基本貸款期限比商業住房貸款期限短壹年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