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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女子如何鞭刑

根據新加坡鞭刑受刑原則,女犯只判監禁 ,不執行鞭刑。

新加坡的刑事執行條例規定,鞭刑在每次審判時最多可判24下。在實施鞭刑前,要對犯人進行全面體檢,如果犯人患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在執行中,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

在新加坡,聚眾鬥毆、敲詐勒索、誤殺及傷人以及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後都可判處鞭刑。

執行鞭刑的犯人的年齡為18--50歲,罪犯不論他罪案的數量多少,在同壹時間最多只能被執行24下。死刑犯不執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