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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總統吳登盛為什麽簽署大赦令

緬甸2008年新憲法規定,總統有權實行特赦。緬甸新政府自2011年3月上臺後,為了加快民主改革進程,盡快回歸國際社會,吳登盛總統曾先後對國內的各類犯人進行特赦。其中包括政治犯,也有刑事犯。緬甸政府曾於2013年做出承諾,將於年底之前全部釋放政治犯。據緬甸媒體報道,自吳登盛執政以來,已大赦釋放了350名政治犯和71000多名其他類型犯人。值得註意的是,西方社會將緬甸特赦政治犯作為解除對緬制裁的重要前提。2014年緬甸擔任東盟輪值主席國,2012年11月奧巴馬總統訪問緬甸,以及歐盟解除對緬制裁之前,緬甸政府都做出了壹定姿態,進行了幾次特赦。

緬甸將於今年11月舉行大選,圍繞總統候選人、選舉權、憲法修改以及民族和解等問題,緬甸國內存在不少分歧。在明確緬甸全國民主聯盟主席昂山素季無法成為總統獲選人之後,包括現總統吳登盛、議長吳瑞曼和軍方領導人敏昂萊等在內的幾位熱門人選之間的競爭也在日益白熱化。此次大赦是否是現政府為贏得選民支持而作出的動作,亦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