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從哪壹天開始算呀
法律主觀:
根據《員工帶薪年薪條例》的規定,員工累計工作不到1年10年的,年薪為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年薪為10天的20年的,年薪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是,如果有以下情況之壹,就不能享受當年的年薪:1、員工依法享受寒冷的暑假,其休假天數比年薪天數多2、員工休假累計20天以上,公司不按規定扣除工資3、累計工作不滿1年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4、累計工作不滿10年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員工5、累計工作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使用者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員工本人的意願,統壹安排員工年薪,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但壹般應在壹年內安排。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