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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制產業規劃

2010年是中國文化產業未來10年黃金發展期的開篇之年,也是各地政府和城市有關機構制定文化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關鍵年份。基於陳少峰教授多年來參與制定各項規劃和策劃的經驗,北大三方文化咨詢網近日就“如何做好文化產業‘十二五’規劃”采訪了陳少峰教授,現謹就其中關鍵事項和重點要素整理如下,以供各界參考。

1,文化產業規劃不能簡單地等同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必須充分體現發展文化產業的對策、重點項目和細化方法。

2,結合我國發展文化產業重視產業園建設的特點,規劃中應當對如何定位、發展文化產業園,乃至如何提升已有的產業園的集聚效益做充分的思考、反思與對策提案。

3,規劃中的每個文化產業園區應當重視企業集聚,重視扶持龍頭企業,培育出1-2個今後的上市公司,以促進產業集聚度的提升。

4,在文化產業的具體產業選擇上應當突出(或者大中城市至少應當包括)“數字文化產業”、“3D技術與3G技術”、新媒體發展、本地文化資源和產業資源整合、文化旅遊與活動經濟、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塑造若幹個文化品牌等。

5,建設若幹個具有品牌效益的特色項目,如中國文化出口基地、中國藝術產業基地、3D技術與影視動漫基地、網絡文化產業基地、茶道文化產業基地、中國工藝美術產業基地、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品牌文化產業基地等重點項目,實現品牌化、集聚化和規模化發展。

6,規劃中應當註重以文化產業帶動旅遊、本地其它相關產品銷售和城市營銷等的項目建設,推動當地經濟和產業結構升級,促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7,註重具有專業化水平和產業高集聚度的產業鏈建設,如創意、策劃、企業集聚、產品研發、產業配套、營銷、出口、廣告、品牌授權、對外連鎖經營、文化旅遊、夜間娛樂、人才培訓和本地產業升級等產業鏈的打造。

8,避免硬件式思維、盲目跟風、重復建設、占用過多土地資源、缺少財政收入從而需要財政長期補貼、個人藝術家為主、重點不突出、企業發展無力等的做法和項目,實現效益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陳少峰,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文化部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國文化產業30人論壇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