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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兩個凡是的詳細介紹

2012年10月10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旗幟鮮明地提出來,“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壹律不設前置審批。”

胡釋之在鳳凰財知道中,將此總結為,新“兩個凡是”。他認為,這“兩個凡是”提得很好,尤其是第壹個凡是,其實就包含了兩個層面的凡是,“凡公民能自決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市場能調節的,政府都要退出。”或許我們可以叫它“新兩個凡是”。從“舊兩個凡是”完全信賴領袖和政府到“新兩個凡是”開始信賴公民和市場,意義重大。

胡釋之在鳳凰財知道的采訪中表示,這次的通知跟以往的通知有壹點不壹樣,不單是簡單地通知取消的事項,還把壹些取消的原則進行了宣示。我想這既是對過去改革的壹個經驗總結,更是對未來繼續改革的壹個指引,甚至可以說是壹份政治遺產。在當下這個時點上,強調這些大的原則可能更多還是對接下來十年改革大業的壹個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