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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健局通報急救傷者從擔架衰落,妳怎麽看呢?

衛健局通報急救傷者從擔架衰落,傷者已經去世,這壹新聞引爆了網絡,網友紛紛表示不能理解醫院的做法。

1.司機沒有救助義務,他救助行為屬於?見義勇為?,見義勇為因為失誤導致加重傷情的,理論不觸犯刑法。

2.醫院責任在於:

(1)不應該派兩女性醫護人員出外勤,因為要考慮到她們體能不能負擔。

(2)設施簡陋,沒有及時更新。按講救護車裏配備的擔架應該是?可折疊推車?才對。這樣即使是女性,也可以完成救助全過程。?

3.關於傷者上擔架前?已死亡?的說辭屬於?程序違規?,無效定論。因為並沒有現場立刻填寫診斷報告。

4.醫護人員過失致死,可能會被吊銷執照,入刑2-3年,醫院及過失醫生民事賠償死者家屬。這裏雖然是司機摔倒導致傷者跌落擔架,但是業余人士提供醫療幫助時,醫護人員有監督指導的義務,然而兩名女醫護並沒有起到這方面的作用(比如提醒司機擡擔架時不應該倒退行走),所以歸根結底還是醫療失職,屬於醫療事故。

? 從視頻來看,擡擔架者並非是有意而為之。但是從專業角度來講,確實有疏忽的地方,但是人皆為凡人,機器也有出錯的概率,何況是人呢?只能說從這次事故中,以後要更註意這種事情的發生。不過話說回來,這種本來承擔救護工作的,風險本來就很高,已點點的小失誤都可能導致重大的損失。那這份工作是不是應該增加收入,畢竟風險和收入要成正比才有人願意做呀。不能壹棒子打死善良的人呀。

?醫者仁心,每壹位壹聲都希望自己的病人能夠早日脫離病痛的折磨,相信這兩位年輕的女醫生也是這樣的想法,只不過每個人都有失誤的時候,沒必要抓著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