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國家級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經濟效益
1、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需在1億元至4億元之間。
2、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應達到10%以上。
3、企業資產負債率不應高於70%。
二、專業化程度
1、企業應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
2、主營業務收入應占本企業營業收入的70%以上。
3、主導產品應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於全國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並享有較高知名度。
三、創新能力
1、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應在同行業中名列前茅。
2、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5%。
3、企業應至少獲得5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15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4、近2年企業應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至少1項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四、經營管理
1、企業應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並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企業應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並取得良好績效,需擁有自主品牌,並獲得省級及以上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1項以上。
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標準應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或是產品應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產品認證。
五、其他條件
1、企業必須在國內工商註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且是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企業。
2、企業還需符合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認定或重點培育條件,或是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3、申報企業不應包括已在主板、科創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
國家級小巨人企業的含義:
國家級小巨人企業是指專註於細分市場,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市場占有率的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表現出色,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能夠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性和韌性,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國家級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包括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能力、產業鏈配套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