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辱母殺人案二審今日公開審理,妳希望這個案子怎麽判?
山東辱母殺人案二審今日公開審理,妳希望這個案子怎麽判?
小編是壹名法學系學生,對於這個辱母殺人案也是非常註重的,有著自己的觀點。
辱母殺人案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壹審結束後宣判被告人於歡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社會輿論幾乎就炸了鍋,小編也表示非常不支持這個判決,下面是小編自己的壹些觀點。
首先,是被害人先實施不法行為,給予於歡重大的精神摧殘,再加上民警的漠視,將於歡的心理防線徹底擊垮,才做出這樣的行為。
其次,被害人在受傷之後沒有撥打120,而是自行駕車去醫院,而選擇的醫院也不是最近而是相對較遠的醫院就醫,並且在就醫的過程中與護士發生爭吵不能及時救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被害者本身作出錯誤的決定導致的後果不應讓於歡壹個人來承擔。
最後,本案壹審判決為故意傷害罪,我持不同意見。被害人對於歡母親實施惡劣行為,非法拘禁於歡與其母親,被害人的行為給於歡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在警察來到進行求助,辦案民警兩句話草草了事離開,導致於歡心裏崩潰,做出這樣的自救行為,小編認為屬於正當防衛,最多屬於防衛過當來判處,壹審結果量刑過大。
另外,此案應該考慮期待可能性這壹因素。來自黑社會的非法拘禁,涉黑民警的失職行為,身為壹個血氣方剛的成年男性,在看到自己的母親受到這樣的侮辱,外加民警的失職,我們不應該期待本案於歡有著更好的解決方案,希望這壹因素能夠加以考慮。
小編期待二審能有壹個給社會、給我們壹個相對公平理性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