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性戀不反感不意味自己是同性戀吧?
當然不能的。
首先要說,沒有任何所謂“測試”是科學、可靠的。網上流傳的很多測試,不外乎是把偏見與迷信包裝而已。
性傾向的判斷,首先,只有靠自己,要相信自己的直覺。這主要根據兩個因素來判斷:壹個是性欲望,也就是對哪個性別的個體有性吸引、性沖動;另壹個是感情欲望,也就是對哪個性別的個體,有強烈的、願意與其建立親密感情關系的欲望。
這裏,又要澄清很多模糊或錯誤理念。幾乎每周有人來信對我說,我現在喜歡男性,但中學時冥想喜歡過女性,這是不是說明我性傾向改變,或者被人“帶壞”了?
“喜歡”是壹個非常模糊的概念。喜歡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含義,如果不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兩個因素,那麽對於判斷性傾向是沒有意義的。另外,同性傾向的人,並不是像很多人所理解的那樣,會厭惡或排斥異性。
還有人說,我只喜歡壹個同性的人,別人不喜歡,所謂“只是我喜歡的人恰好是同性而已”的論調。這其實是很可笑的概念,不論哪個性傾向的人,絕大多數都不是“泛喜歡”的。也就是說,假定妳是異性傾向,妳不會喜歡世界上每個異性,同性傾向當然也不會喜歡世界上每個同性。
與此相關的壹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很多異性傾向的人,如果發現身邊的人,比如室友是同性傾向,就惶惶不可終日,自以為會被“喜歡”、被騷擾,其實這是自做多情。
另外有些人,覺得判斷性傾向,必須要通過嘗試,這也是壹種誤解。有人說,雖然我現在喜歡同性,但我從未與異性做過愛,怎麽知道不會喜歡異性呢?這是十分可笑的。不妨反問:無數的異性傾向的人沒有嘗試過同性,又怎麽知道不會喜歡同性呢?
“同性戀”、“同性愛”這些詞,嚴格地講是不科學的。因為“戀”“愛”,都包括壹定的主觀意願,而且會讓人誤以為必須“戀”過,“愛”過才算是同性傾向。實際上,壹個同性傾向的人,即使壹生從未與同性別的人有性接觸、自己也未意思到,依然是同性傾向。
這個區別的意義在於什麽呢?性傾向的具體成因雖然還未被發現,但近年來的眾多科學研究結果,大多指向是先天形成,至遲也是在出生後不久就定型的。但這並不意味每個人都會在同壹妳年齡意識到自己的同性傾向。性傾向雖然是不可控的,但人們對同性傾向的接受,受文化和社會環境影響,有很大的區別。
最近幾年的科學研究顯示,在沒有外界偏見幹擾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是在7-10歲的時候,就意識到自己被哪個性別所吸引,當然這個時候,壹般是不會從理論上理解性傾向是什麽意義。在文化相對閉塞保守文化裏,則有很多人很晚甚至終身不能意識到自己的性傾向。
他們其中壹些由於內在的性傾向與外在的社會角色的不協調,會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有些甚至會表現出嚴重的恐同傾向。世界歷史上壹些著名的曾經嚴酷迫害同性傾向的人的案列,作俑者自己就是同性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