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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委員建議提升營銷號誹謗成本?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呼籲:遏制網絡誹謗犯罪,正確引導網絡行為。

“建議通過完善打擊網絡誹謗行為的法律體系,加大網絡誹謗行為的打擊力度。”韋震玲表示,當前,網絡環境已發生了重大改變,原有司法解釋在行為特征、轉發條數的立案標準等,均存在大量與社會不相適應的情況。

應當根據目前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主流社交平臺的信息發布模式,設置新的規範準則和立案標準,尤其是作為公訴案件處理的標準,為司法工作人員明確誹謗罪的公訴界限,維護自訴程序的獨立價值,在公***利益與被害人的隱私和個人意願中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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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李東生也建議加大網絡誹謗懲罰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代表團李東生也指出,目前的相關政策法規已較難適應如今的社會發展。建議加大網絡誹謗懲罰力度,塑造和諧網絡環境。

李東生建議完善相關司法解釋;使司法解釋及法例法規更完善,並加大網絡誹謗的懲治力度,對造謠、誹謗者形成有效威懾。通過立法明確其他社會主體的責任。比如加大網絡平臺實名制管理;對“流量”至上的廣告投放模式進行規範和引導;提升“營銷號”的誹謗成本等,鼓勵公民正當維權。

法律專業人員,人大代表黎霞也提出了《關於遏制網絡誹謗犯罪,正確引導網絡行為,凈化網絡環境的建議》,建議應當根據目前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主流社交平臺的信息發布模式,設置新的規範準則,尤其是立案標準以及作為公訴案件處理的標準,使法律規範更加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通過立法明確網絡平臺、廣告主體以及相應的監督主管部門等各網絡主體的責任。

人民日報-全國政協委員韋震玲:建議提升營銷號誹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