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77人死亡的挪威恐襲案,兇手為何只判了21年?
如果是在中國造成77人死亡,兇手恐怕只有死刑或者無期徒刑,但在挪威,兇手居然只判了21年,這是為什麽?
挪威恐襲案發生在2011年7月22日,位於挪威首都奧斯陸市中心首相辦公室附近的壹輛汽車發生爆炸,當時造成8人死亡,30余人受重傷。沒過多久,位於奧斯陸附近的於特島發生了槍擊案,兇手持槍打死了68人,打傷了66人,傷亡的人中以參加暑期夏令營的青少年居多。這場槍襲案總***導致77人死亡。
兇手很快就被揪了出來——布雷維克,身高183cm,1979年出生於奧斯陸,2013年進入奧斯陸大學,主修政治學。根據調查顯示,中這個人是奧斯陸的槍會成員,擁有兩把槍。除此之外,他還是瑞典“新納粹”論壇的會員,經常在網上發表“極右主義言論”。2005年時加入了挪威右翼政黨,多次在網上批評挪威的移民政策過於寬松。2014年7月24日,奧斯陸警方宣布,布雷維克已經對這兩起案件供認,雖然布雷維克在接受警方審訊時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堅持不承認自己有罪。
然而在沒有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挪威,布雷維克只被判了21年的監禁,而且在關7年之後就可以隨意外出度過周末並且不受監控,最離譜的是,關了14年之後就可以假釋。挪威的刑法根本不足以用來懲戒這種罪大惡極的魔鬼,殺害了那麽多無辜的人之後,布雷維克死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