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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房出售政策是什麽

法律分析:壹、北京自住房買賣政策

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質是商品房,不是經適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於居住的行為。

2,如果擅自改變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斷等,肯定是不允許的。

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規定顯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後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將自住型商品住房轉讓後,不得再次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

二、自住型商品房優先購買條件

1、北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單身人士須年滿25周歲。

2、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壹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