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會考等級劃分標準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壹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壹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誌願。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第三條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夏季高考實行依據統壹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1.考試科目。自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試由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統壹高考科目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壹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設置;計入考生總成績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和招生專業的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及自身興趣特長,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組成。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專業術科考試。
2.考試內容。夏季高考的考試內容依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考試安排。夏季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在每年6月按照統壹高考時間進行。外語科目選考英語語種的,考試分聽說考試和筆試兩次進行,聽說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二學期開學後進行,考1次;筆試安排在6月統壹高考期間進行,考1次。外語科目選考其他語種的,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統壹高考科目考試結束後開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術科全省統壹考試安排在高三第壹學期進行。
4.考試科目分值和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夏季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分750分。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值各為150分,按考生卷面分直接計入總成績,其中外語科目中,英語科目筆試分值為130分,英語聽說考試分值為20分(條件成熟時,適當增加英語聽說考試成績的比重),其他語種的,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選擇性考試科目滿分值各為100分,物理、歷史以卷面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計分方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公布。
5.招生錄取方式。夏季高考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按照物理、歷史科目,分別編制專業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在廣東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再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提前向社會公布。同壹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擬報考院校專業組對應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誌願,壹個院校專業組即為壹個獨立的誌願。
普通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擇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總成績及相應的術科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具體誌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模式於2021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