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五五攤銷法的賬務處理
低值易耗品五五攤銷法的賬務處理為:
1、購入低值易耗品時:借:低值易耗品-在庫,貸:銀行存款。
2、從倉庫發出低值易耗品時,借:低值易耗品-在用,貸:低值易耗品-在庫。
3、領用時按五五攤銷: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貸:低值易耗品-攤銷。
4、報廢時:殘料入庫,借:原材料,貸:制造費用等。
5、攤銷剩余的50%,扣除殘料,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貸:低值易耗品-攤銷。
6、沖銷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借:低值易耗品-攤銷,貸:低值易耗品-在用。五五攤銷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另壹半並註銷其總成本的壹種攤銷方法。此方法適用於價值較大管理上有較高要求的低值易耗品減少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