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紀念日為何定在9月3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軍投降儀式在東京灣密蘇裏號軍艦上舉行,第二天宣布抗戰勝利,所以之後每年的9月3日,被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軍投降儀式在東京灣密蘇裏號軍艦上舉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受降國代表註視下,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
1945年9月3日,中國國民政府下令舉國慶祝,放假1天,懸旗3天。同時也是中華民族近代史上第壹個值得揚眉吐氣的壹天,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最後勝利的日子。並從1946年把9月3日作為抗戰勝利紀念日。
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是於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相關法規修訂
1946年4月,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將慶祝勝利的9月3日,定為抗戰勝利紀念日(“國定紀念日”)。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即公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了“八壹五抗戰勝利紀念日”。
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通告,將抗戰勝利紀念日改定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延續了9月3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確定每年9月3日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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