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什麽?
從生產安全角度來看,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和環境上的缺陷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
1、人(操作員工、管理人員、其他有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
①未經許可進行操作,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②冒險作業或高速操作;
③人為地使安全裝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代替工具進行操作或違章作業;
⑤不安全地裝載、堆放、組合物體;
⑥采取不安全的作業姿勢或方位;
⑦在有危險的運轉設備裝置上或在移動的設備上進行工作;不停機,邊工作邊檢修;
⑧註意力分散,嬉鬧、恐嚇等。
2、物的原因。所謂物包括原料、燃料、動力、設備、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狀態有以下幾種:
①設備和裝置的結構不良,材料強度不夠,零部件磨損和老化;
②存在危險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場所的面積狹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護裝置失靈;
⑤缺乏防護用具和服裝或防護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質的堆放、整理有缺陷;
⑦工藝過程不合理,作業方法不安全。
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構成事故的物質基礎。沒有物的不安全狀態,就不可能發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狀態構成生產中的隱患和危險源,當它滿足壹定條件時,就會轉化為事故。
3、環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環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質基礎。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
①自然環境的異常,即巖石、地質、水文、氣象等的惡劣變異;
②生產環境不良,即照明、溫度、濕度、通風、采光、噪聲、振動、空氣質量、顏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
以上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環境的惡劣狀態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①技術缺陷。指工業建、構築物及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等的設計、選材、安裝、布置、維護維修有缺陷,或工藝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問題;
②勞動組織不合理;
③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或檢查指導失誤;
④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費用,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訓不夠,工作人員不懂操作技術知識或經驗不足,缺乏安全知識;
⑥人員選擇和使用不當,生理或身體有缺陷,如有疾病,聽力、視力不良等。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條件。
擴展資料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
2009年11月21日淩晨2時30分,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11月29日,已有108名礦工遇難。針對這次事故,經初步分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井下施工的三水平探煤巷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引起風流逆向,突出的大量瓦斯進入二水平進風系統,遇火發生瓦斯爆炸,波及全礦井。事故暴露出該企業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現場管理和勞動組織混亂,
超強度組織生產,通風系統復雜,抗災能力弱,應急預案不完善等問題,反映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徹底,是壹起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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