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有償陪侍怎麽處罰
1、娛樂場所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
2、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償陪侍的法律界定具體如下:
1、法律禁止有償陪侍的地點是在娛樂場所,是否違反法律要看其所在的場所;
2、只有以盈利性質為目的進行有償陪侍是違反法律的,對於這種行為的目的性也要進行定義。
有償陪侍的處罰標準包括內容如下:
1、娛樂場所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
2、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償陪侍的舉報方式包括如下:
1、去當地文化部舉報,保留證據,文化部會通知轄區派出所;
2、派出所會去處理,證據確鑿,查封ktv,情節嚴重老板按組織賣淫罪處理。
綜上所述,法律禁止有償陪侍的地點是在娛樂場所,所以是否違反法律要看其所在的場所;只有以盈利性質為目的進行有償陪侍是違反法律的,對於這種行為的目的性也要進行定義。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接受有償陪侍治安處罰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