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違法保外就醫5名獄醫獲刑,此事具體是何情況?
五名獄醫濫用職權為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服刑人員進行?保外就醫?,也即?紙面服刑?。殺人犯本該在獄中度過今後的生活,卻因為這五名獄醫的?玩忽職守?而獲取了長達七年的自由時光。與常人壹般外出遊玩,娶妻生子。原來殺人也可以這般瀟灑?不知道這位仁兄是如何與家人交代自己的身份問題,七年的瀟灑時光又是否真的能夠問心無愧?
保外就醫本是對於對社會沒有危害風險的人的壹種包容。面對即將死亡,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等這類人的壹種?臨終關懷?,而這五名獄醫的行為,不知是如何判斷出王某的?沒有危害性??能夠掙錢養家,娶妻生子,可見他有能夠生存的能力,並不存在身患重病或者即將死亡更甚沒有自理能力。而因這五名獄醫的私自行為,致使了本該在獄中度過的王某,?逍遙法外?七年之久。
漏洞是人為還是人為?殺人犯為何能夠被保外?獄醫出具鑒定就足以讓其被保外?監獄對殺人犯這般?寬容??天網恢恢,洞洞百出。為何壹件事發生後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註意?曾有人?紙面服刑?十五年的案例,為何還會出現?紙面服刑?七年事件?那麽又是否會有?紙面服刑?二十年、三十年等等的存在?
超時可以延期,為何延期的過程這般簡單且順利?服刑人員這般輕松就逃過壹劫?原來?越獄?如此簡單?只是不知這個事件的發生除了追究這五名獄醫的職責外,是否還有其他的人員等玩忽職守?法律這般嚴明為何總有人要去窺探試驗?如果用意外來形容這個事件,那麽這個事件的發生是會壹件來計數還是會以類來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