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怎麽看夫妻
?
杭州城隍廟門口的壹副對聯,談到了夫婦間的緣分,上聯是這樣寫的:“夫婦是前緣,善緣惡緣,無緣不合”。這就是說,既然兩人結為夫婦,那就是前生姻緣註定的;而婚姻的好壞,姻緣的善惡,就要看家庭是美滿幸福還是吵鬧不和;但不論是善緣或者惡緣,都是緣分,如果沒有緣份的話,兩個人是不會結合在壹起的。
壹、佛教對愛情的論述
從佛法出世間法看,愛情應屬於有染汙的貪愛,是欲界貪愛中最基本、最強烈的。佛在《四十二章經》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類的性愛,主要由對方的色(整體形象)、形貌、威儀(舉止)姿態、言語音聲、皮膚細滑、人相(異性性征)引起,稱“六欲”,不出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範圍。《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九說,男女喜歡欣賞異性的身體、形、相、服飾、欲、音聲、瓔珞(裝飾品),想與所愛的異性交合取樂,名“七***染”。男女交合、接受對方的澡浴衣服按摩、***言說戲笑、互多或少的汙染性。佛典中壹般將夫壹妻之間的愛歸於貪愛,如《俱舍論》卷四雲:“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貪愛,終以我愛為本,壹般來說不超出“因為跟他在壹起使我感到快樂幸福,所以我愛他”的圈子。愛別人的實質和前提是愛自己。愛對方,無不是想得到對方的回愛,以驅除自己的孤獨寂寞感,發泄自己的愛欲、性欲。
人類的性愛具生物性和社會性,可分為生理、感覺、心靈或精神三個層次,由喜愛對方的容貌、風度和性感而產生,出於心靈、精神的需要,出於或包含有對對方心靈美的喜愛、欣賞、愛慕,和在相互關系中、***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嚴經》卷四謂“同想成愛”——心意的壹致產生愛,又說:“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人類的愛情是性愛與情愛、靈與肉的結合。作為在有發達文化的社會生活中產生的男女情愛、夫妻之愛,因為具有了復雜的社會、文化內容,性質也頗復雜。
二、佛教對婚姻的論述
(1)佛教對人間男女、夫妻間的愛情、婚姻,並非壹味否定。《雜阿含經》卷三六中,佛謂“貞祥賢良妻,居家善知諺《別譯阿含經》卷十二中,佛稱“妻為最親友”,說夫妻應“異體同心”。佛陀並非勸所有的人出家斷愛,而教導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盡人道。《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說長者女善無獨要求出家,佛陀不許,令她嫁給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雜難經》壹方面說“有婦不得佛道”,教誡菩薩“見妻子當如見冤家,意莫隨貪愛”,壹方面又說菩薩若具四種因緣,也可娶妻結婚:壹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同創造的福報;二者“畢罪”,酬償宿債;三者“應當***生男女”,有***同生子女的業報;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緣。
(2)大乘、密乘還以愛情、婚姻為菩薩隨順眾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經》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為樹提梵誌,常修梵行,清凈離欲,然被壹女子鐘情,貪戀不舍,樹提乃以悲湣心遂其所願,與之成婚,經十二年,還復出家,命終上生於梵天。佛言:“我於爾時為彼女欲暫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華嚴經》卷七五釋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為居士女妙德,極其愛戀行菩薩道的威德主太子(釋迦佛前身),情願為愛情受壹切苦、舍棄壹切,不求豪富及五欲樂,只願與所愛者***同修行,釋迦瞿波女因此愛情,滿足所願,生多功德,偈雲:
雖以愛染心,供養彼佛子,
二百五十劫,不墮三惡趣。
這是對菩薩行者及其菩提心的愛情,即便摻雜染心,也是壹種修行了,其功德比嚴持五戒還要大得多。
三、佛教對結婚條件的觀點
在婚姻的條件上,佛教強調尊重當事人的意誌,明確反對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婚姻,主張佛教徒可以與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張眾生平等,反對種族和階級歧視。在佛教看來,婚姻的基礎應當是當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經多次記載佛教徒與非佛教徒結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記載,壹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給了壹位激烈反佛的裸體外道,並最終感化了他。《增壹阿含經》卷二十二《須陀品》之三記載,優婆姨須摩提嫁給了外道,後來這個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認為,欲結為夫妻的男女,必須是在人格獨立的基礎上,通過相互了解,達到誌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後,雙方壹致同意結為夫妻的壹種行為,反對包辦、買賣或有其他圖謀的婚姻關系。
四、佛教對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對婚姻倫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論述。其首要的道德規範是不邪淫,在這壹基礎上強調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尊敬。
(1)不邪淫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壹,是直接針對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線。對於出家人而言,第壹大戒是不淫,即斷絕任何性關系,否則即被逐出僧團。對在家居士來說,在尊重個人意誌,合乎國家法律或社會公***習俗的前提下結成夫婦關系,是人口生產、人類繁衍的健康基礎,也是有史以來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當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為。《增壹阿含經》卷五十佛陀教人應“貞廉自守,壹夫壹妻,慈心不怒”,主張壹夫壹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淫”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淫,用現代漢語來講即不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具體指不侵犯屬於他、為他所護(未成年男女)的異性,不非時(經期、孕期等)、非處(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廟、公眾場所等處)交合。
佛教反對婚外情、同性戀、獸交等。在夫妻之間,則尊重夫婦間的性意願,提倡文明健康有節制的性生活,反對過分沈溺於性欲,無限制地放縱自然本能。
(2)夫妻間相互尊重
佛教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取長補短。《善生經》是指導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經典,在夫婦關系上,它指出: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提供服飾飲食,忠誠愛護。
佛教特別重視家庭的價值,強調維護家庭的穩定。對於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為,必須嚴厲譴責:“不滿意於自己的妻子,與娼妓廝混,與他人的妻子糾纏,這是人毀滅的原因。”佛教主張男女要相敬相愛,在佛教經典中,有指導男性如何為人丈夫的《善生經》,有指導女性如何為人妻子的《玉耶女經》。《長阿含經?善生》教導青年善生:盡到夫妻之間的倫理責任,為每天應禮拜的六方之壹。丈夫應敬妻、憐念妻子,妻子應愛念夫主、重愛敬夫、恭敬於夫。為人之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1.憐愛,愛妻子;2.不輕慢,尊重對方;3.供給衣物化妝品;4.委付家事;5.念妻親親,善待妻子的親屬。為妻者則以五事“敬順”其夫:1.愛敬關懷;2.備設衣食,照顧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實語;善攝眷屬,善於教育子女,尊長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經》中,佛教導少婦玉耶:為人妻婦,應做愛夫如母愛子的“母婦”、如妹事兄的“妹婦”、如良朋益友的“知識婦”,或孝敬公婆、善於持家的“婦婦”,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婦”,不做“怨家婦”、“奪命婦”。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婦、臣婦、婢婦、夫婦、妹婦之職,把先生當成孩子壹樣疼愛,當成君王壹樣敬重,當成主人壹樣順從,像夫婦壹樣互相敬重,像兄妹壹樣相互提攜。丈夫要當君子憐惜妻子,當英雄保護妻子,當勞工為妻子服務,當禪者給家庭歡笑幽默,當個養活家庭的責任者。
現代凈土宗祖師印光大師對夫妻間的關系也有精辟的論述:他在《復周法利書二》中說,夫妻之間,當常以悅親之心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傷父母之心。
當代弘揚人間佛教的大德們,都將教人們如何正確處理情愛、和諧家庭作為佛法的重要內容。如《星雲日記》說:人間佛教對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愛,才能贏得愛,恨永遠是得不到愛的。夫妻相處彼此要真誠,並要互相制造歡樂,人的好話不怕多講,會講好話,懂得贊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樂幸福的。
(3)夫妻相互包容付出
歷史上許多高僧大德都主張夫妻之間要相互包容謙讓,促使家庭和睦幸福。現代著名佛學耆宿王驤陸居士《婚姻之禮》說:“夫婦之愛,有小愛大愛之別,小愛是壹時形色,有時而衰,靠不住的。大愛是精神,以情意相交,處處體恤憐愛。即有不合處,大皆能原諒退讓,遇著失誤的事,勿彼此埋怨;遇著惱怒的事,雙方先忍耐壹下,過了壹分鐘,就忘記了。所謂不念舊惡,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氣,應先預告。切不可因愛而求其同我壹樣。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務使男子得安慰。飲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潔,井井有條,使男子自然向內不向外,感情自然壹日好似壹日,意外的非禮也自然絕了。”
真正的夫妻之愛意味著友善和同情,包括責任意識及接受對方的本來面目———包括所有的優缺點。如果妳只愛對方的優點,這不算愛。必須接受對方的缺點,並用妳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幫助其改正。
真正的夫妻之愛不僅要相互包容謙讓對方,而且還是壹種向對方無私付出的過程。星雲大師曾說:“真正的愛是雙向的,真正的愛是要成全對方、祝福對方,愛不是占有,而是奉獻。”
愛是付出,是讓對方幸福,將愛情婚姻給予對方,比向對方索討愛情使自己更感歡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場、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不分妳我地考慮雙方的幸福,是婚姻成熟的表現,超越自我中心立場的付出、奉獻甚至為對方作出犧牲,是愛情發展的最高層次。
五、佛教對離婚的看法
對於離婚,佛教經典中雖然沒有明確的論述,但其基本態度是重視家庭穩定,也不絕對反對離婚。如果家庭出現裂痕,佛教提倡破鏡重圓。《四分律》卷三說:“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就是鼓勵夫妻和好的意思。不過,如果婚姻由於種種原因的確不能維系,佛教徒也是可以離婚的。但如果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情欲而離婚,在佛教看來是不道德的。
六、關於在家居士的婚姻
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基礎,在釋迦牟尼佛的時候,就非常重視家庭生活,重視夫妻之間、親子之間,如何彼此相待。甚至還有經典講到結婚之後,懷孕、生子的事。例如《善生經》、《玉耶女經》,均對夫妻親子有明確的倫常原則。《中阿含壹三五經》亦明言:‘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順夫。’並說:若人慈湣妻子者,必有增益,則無捐耗。’由此可知,佛教並不是與世隔絕的。
有個比喻很形象,夫妻要像筷子壹樣的地位平等,長短相適。筷子長短大致相當,而且彼此相對獨立,夫妻亦然。男女地位的平等,是維系美滿家庭的根本要素,可是,有的人卻自恃自身條件優越,對對方盛氣淩人、頤指氣使,或暴躁潑悍、任性專橫……顯然,大男子主義、大女子主義和尊卑、主從、貴賤的夫妻關系,都難有幸福婚姻可言。
夫妻要像筷子壹樣互幫互助,目標壹致。筷子只有配合默契,才有‘收獲’。和諧的夫妻感情貴在誌同道合,比翼雙飛。因此,情感上的體諒,生活裏的體諒,挫折前的互慰,事業中的互勉……在夫妻間應是不可缺少的。只有難關***度,攜手***進,才會使愛的‘橫桿’不斷升高。
夫妻要像筷子壹樣冷熱不辭,甘苦與***。筷子不懼高溫寒冷,能納酸甜苦辣。和諧的夫妻關系也該如此。
夫妻要像筷子壹樣方圓相間,靈機應變。這是因為筷子上方下圓,而使我們的手法能靈巧自如,變化萬千。夫妻相處,同樣需要這樣的‘方圓’藝術;既堅持原則,同時又樂於欣賞和贊美對方,對對方的缺點不苛求;善於相互適應,不試圖去‘改造’對方。而要改善自己。 夫妻如筷,願天下夫妻都能如此。
七、佛教人士怎麽看夫妻
1、南懷瑾:杭州城隍山城隍廟門口的壹副對聯。
?
這對子上聯描寫夫婦關系∶夫婦本是前緣,善緣、惡緣,無緣不合。夫妻不壹定是好因緣,有的吵鬧壹輩子,痛苦壹輩子。
下聯說的是兒女問題∶兒女原是宿債,欠債、還債,有債方來。有債務關系,才有父母兒女。所以,人生由男女感情結為夫婦,然後生兒女,美其名曰天倫之樂,其實從人生深壹層的體會來看,沒有樂,只有苦,不過人都是喜歡苦中作樂罷了。城隍廟的這副對子,將整個人生因緣道理,差不多都概括在內了。我在大學任教哲學課程時,看到現在的青年同學男的女的都蠻調皮,常常不只壹次有女同學要我講愛情哲學。愛情究竟是什麼東西?這種問題使我很難答覆,有時被逼緊了,就老實告訴她們愛情的哲學基本就是自私,人類的我執。不管描寫愛情怎樣好,愛情基本是我愛妳!愛與不愛,都由我出發,不論是男是女,我愛妳,是我在愛妳;我不愛妳就不愛妳。壹切都是為了我,全從自私觀念出發。因此,愛情在文學境界是幅畫,這幅畫是理想的,很美;實際上不美,世界上許多愛情小說、愛情故事,使我們看了掉眼淚,非常吸引人,非常動感情;但是看遍所有古今中外的愛情故事,幾乎沒有壹個是圓滿的;假使圓滿了,這個故事便失去了文學趣味。等於以前我們古老的戲劇,像從前各種地方戲、京戲、臺灣的歌仔戲,唱的都是私訂終生後花園,落難公子中狀元,壹點意思也沒有。至於落難公子中了狀元,兩人能否***同生活壹輩子,那就很難說了。
以佛學的觀點看人生,真正的好姻緣、善緣,不管有沒有結為夫婦組織家庭,大都不超過五年十年的。例如有些小說,像紅樓夢、西廂記,乃至西洋名著茶花女等等,大家看了,覺得男女間感情的妳儂我儂,非常可愛,令人欣羨,但是妳不能加以科學分析,壹分析他們所謂的濃情蜜意時間的持續也不過幾年的美景而已。因為它是短暫的、片段的,所以就覺得很美很有味道。人人都希望維持這種詩情畫意般的感情幾十年,甚至永遠,這是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的。因此,佛經上稱我們這個世界為娑婆世界。娑婆兩個字的中譯就是堪忍。這個世界缺點很多,沒有壹個人生是圓滿的。幸福的家庭很快地就拆散了、破碎了。失望和痛苦忍不了,還是要能忍,還是要接受。
2、星雲大師:佛教不可以把世俗上的婚姻看成壹種罪過,這是家庭的基本,倫理道德的重點。佛化婚禮對在家的佛教信仰者來說是佛、法、僧三寶為他們幸福人生和佛化家庭的壹種祝福,我們是以佛法來普及,但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這幾十年來,我推動人間佛教,不拘形式地到處隨緣,給人家證婚之類的。佛化婚禮對佛教的弘揚,社會人心的安定、和諧都起到積極的作用。出家人什麽都能證明的。只要是合法不違法,對道德不損傷,對佛教的制度沒有破壞,我覺得其他的都不重要。在澳洲要證婚的人,要持執照,我們在澳洲的徒弟,是政府主動授予的執照。
3、心律法師:《紅樓夢》中,曹雪芹借壹曲《枉凝眉》,道出了多少傷感和無奈:“若是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
寶玉和黛玉有緣相聚,卻無緣相守,壹個泣血而亡,壹個傷心出家,上演了壹出千古愛情悲劇。
現實生活中,我們的身邊,也不乏這樣的情形:兩個相愛的人,或因為誤會,或因為經濟、性格、父母等種種原因,只好黯然分手,他們也只能慨嘆造化弄人。
所以才有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枕眠”之語,道出能有幸成為夫妻的不易,也提示大家要珍惜夫妻之間的緣分。
而還有壹些人,戀愛時也是妳儂我儂,千恩萬愛,感謝上蒼能安排雙方相識相知;情到深處,更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爛,在父母親朋的祝福下,雙雙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現實生活都能像童話故事中的結尾那樣“王子公主開始了他們的幸福生活”,婚姻該是多麽令人羨慕啊!
當然,很多人是很認真對待婚姻中,縱然雙方會出現壹些摩擦,爭執,他們也會彼此包容,彼此諒解,壹步步地慢慢適應,把婚姻生活經營得有聲有色,家庭的幸福讓他們的人生分外精彩。
可惜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還有的人,有緣相聚,也有緣相守了,卻不珍惜,三天兩頭吵吵鬧鬧,……這樣不僅傷害了夫妻間的感情,還害得雙方父母為他們擔憂,更不要說夾在中間的孩子,更是無所適從。別人勸解他們,要他們哪怕僅僅是為了孩子也該好好好好經營婚姻家庭,他們卻說,這婚姻簡直就是愛情的墳墓,夫妻分明就是壹對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