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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校小賣部規定

法律分析:國家衛健委聯合四部門發布重磅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

法律依據:《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 第二十五條 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