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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huan)還是甄嬛(xuan) 被幾億人念錯還叫錯嗎?

年末了,《甄嬛傳》又著實火了壹把,這壹把火拜《咬文嚼字》所賜。“嬛”(huan)字原來讀(xuan),敢情幾億人都讀錯了,這看似是個大問題,但換個角度想,壹個被幾億人讀錯的字真的還算是“錯”嗎? 文字是壹種約定俗成,字的讀音會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比如發酵的酵,就是1985年後才統壹確定讀法的,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讀錯,那不妨也壹笑置之,不要刻意去糾正了。《咬文嚼字》有些錯誤挑得對規範漢語起到了推進作用,但是勉強挑錯就有博人眼球的意思了。 例如,列入今年十大語文差錯的“酒駕”和“醉駕”的混淆使用就有些牽強。對於普通人來說,“酒駕”和“醉酒駕駛”都是喝了酒後開車,無論駕車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小於、等於或大於80毫克,其實兩個詞匯都是在解釋酒後駕車這個事實。當然,也有需要嚴格區分和使用這兩個詞的場合,如交警的檢測報告等。普通人對於這兩個詞的日常使用不影響交流和理解,再說普通人日常說“酒駕”“醉駕”也不是呈堂證供,著實沒必要較真。 其實,《咬文嚼字》歷來“挑刺”的對象都是名人、名欄目,從莫言到郭敬明、錢文忠,再從《百家講壇》到名人博客,該雜誌的觸角可謂無處不在,而且都是專揀有名氣的、熱點的進行“挑刺”。想想年初《咬文嚼字》給央視春晚的字幕挑錯,糾纏於字幕的“嘛”“嗎”用法,就覺得超級無聊。 再說回“嬛”字,這個字本來就是壹個多音字,就連大學教授都說對於普通人來說沒必要追求古漢字的古用意,只取大家能懂的讀音也無妨,那麽《咬文嚼字》要是認為幾億人都讀錯了,那到底是幾億人的錯誤,還是該雜誌的錯誤呢?如果幾億人都讀同壹個音,有沒有必要讓這個字的讀音順應潮流呢?語言的使用是隨著時代而變化的,《現代漢語詞典》也在不斷收納新詞匯。那麽壹個古漢字的讀音不該回到故紙堆的讀法,而是應該順應時代。 其實,具備挑錯功能的雜誌,發布年度十大語文差錯也確實是其責任所在,但若總是挑出比較牽強的錯誤,大家就會懷疑它的目的,或許雜誌是在為自己利益炒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