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地表水濁度標準
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各類地表水的濁度標準如下:
1. I類地表水:建議不大於1NTU。
2. II類地表水:不大於5NTU。
3. III類地表水:不大於15NTU。
4. IV類地表水:不大於25NTU。
5. V類地表水:不大於50NTU。
需要註意的是,這些標準僅供參考,具體標準要根據不同城市、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管理要求而定。同時,濁度過高可能與水中懸浮物、微生物、有機汙染物等相關,還需要綜合考慮其他指標來評估地表水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