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禁毒條例什麽時候開始實施
2011年3月30日貴州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3年7月26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禁毒條例修正案》第壹次修正 根據2021年5月27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禁毒條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
第壹條 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9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禁毒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