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是哪些資本控制
先來看三個圈:世界娛樂圈,這裏以歐美澳為主,壹半文藝,壹半商業,所以在專業水平上的號召力還是有的。如各類獎項都是近百年沈澱,明星都是實力與名氣相配的,並非資本或政可隨意操控及改寫行業發展規則,屬於比較成熟的行業發展模式了。成熟的文藝圈,基本不存在壹夜爆紅的人設手段模式,也實現不了。
2.日韓圈,介乎於西方文化與東方文化之間的混合體,西方的意識思維,東方的審美取向,發展也超過半個世紀了,文化底蘊深厚的不少,炒作吸金的也不缺,但主流發展方向還是較為成熟的,壹般還是以高水平、高影響力、高成就帶動高名氣,反過來就是炒作,屬於純商業行為,過大比例的話會有毀行業發展的疑慮。
3.國內娛樂,這裏要分兩個階段討論,前半段在2010年前,包括港臺地區都是屬於半文藝、半經濟的混合發展模式。也就是說既看重實際文化藝術水平及價值,也看重經濟回報性,還是屬於比較理性的發展方向。人民對演藝明星還是比較尊重甚至仰視的,那個時期,蔡國慶,王菲、古天樂、黃曉明等已經是算出名的明星當中實力最弱的壹批了,被稱為偶像派了,後來才知道是贊美他們的意思。
當然,娛樂圈和純藝術取向最大的差異就是考不考慮經濟回報性的關系。藝術上水平高的肯定是最高地位與價值的,但娛樂上講究多人喜歡帶來的經濟價值,而碰巧娛樂的方式又是基於藝術領域的表演,不是唱就是演,最重要就是說了。所以,脫離藝術專業要求不可能,完全按藝術的標準來又麻煩,十年都找不出壹兩個水平高還多人喜歡的(通常和個人魅力有關),多人喜歡的通常連專業的門都未碰到就混成了李嘉誠,而水平高的又沈迷於攀高、追求更高藝術成就,看畫家都是去世後那些畫才值錢就知道。
兩者的狀況造就了國內娛樂青黃不接,能再出壹兩個王力宏、古天樂、陳坤就不容易,總之我們八九零後能接棒的不多,零零後就站出來說他們現在已經紅成了王健林了。
其次,資本的魔力與固有規則決定了追求短時間高回報。當資本進入文藝領域,要麽把它商品化,要麽跟隨專業標準發展起來後連帶獲得社會美譽度。明顯國內的娛樂在後半段時間是追求短平快投資回報的,把人當快銷品壹樣包裝炒作,務求最短時間最多人認識,這是他們對“成名”的理解,然後配上壹個只有他們圈內才認同的高大上名字“網紅”,再跑到內陸向剛接觸社會的孩子說這就是明星,現在的明星就是這個樣子、這種水平的了。久而久之,他們把自己都說服了,真的走上大街裝起明星來,網上再把收入和生活水平炒高壹億倍,壹萬片酬說成壹個億的比比皆是,但兩三天後又因犯事被捉了,而真正有影響力的新壹代明星卻低調地在旁吃著牛腩面、腦子裏想著如何能演好剛那段戲、說好剛那段梗、唱好剛那首歌、寫好剛那文。好了,不說了,還有半碗牛腩面未吃完呢……大家新年快樂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