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十大總督地位排名
清朝十大總督地位排名: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陜甘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東三省總督、漕運總督。
1、直隸總督
全稱是“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直隸總督地位最高,為總督之首。
2、兩江總督
全稱是“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兩江總督地位僅次於直隸總督。
3、兩廣總督
全稱是“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兩廣總督權重於湖廣總督。
4、閩浙總督
全稱是“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順治五年設浙閩總督,管理福建、浙江,駐福州。
5、湖廣總督
全稱“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順治元年設,駐武昌府,管理湖南、湖北。湖廣總督在各大總督中僅高於陜甘總督。
6、陜甘總督
全稱“總督陜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順治十四年名陜甘總督,管理陜西、甘肅,駐蘭州,兼甘肅巡撫。
7、四川總督
全稱“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順治四年設四川總督,管理四川,駐成都。乾隆14年兼四川巡撫。
8、雲貴總督
全稱“總督雲貴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康熙三年名並為雲貴總督,管理雲南、貴州,駐昆明。光緒31年,兼雲南巡撫。
9、東三省總督
全稱“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光緒三十三年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駐奉天府,管理黑龍江、吉林、奉天三省,宣統二年兼奉天巡撫事務。
10、漕運總督
漕運總督如加尚書銜與各省總督壹樣為從壹品,簡稱督漕、總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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