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條件是什麽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具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國籍條件:該行為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和國的公民;
2、年齡條件:該行為人必須年滿十八周歲;
3、合法條件:該行為人未被法律剝奪相關的政治權利。滿足上述條件,即可享有法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受其他因素影響。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壹。選舉權是公民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與其他公職人員的權利。被選舉權則是公民被選任為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或其他公職人員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通常由壹國憲法、法律規定並受到保護。《選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