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中心是財政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嗎?
不是,業務上由國庫司負責指導。
主要任務是:
1、配合國庫司建立和完善國庫單壹賬戶體系;
2、從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後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管非稅收入收繳;
3、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及國債發行與兌付的管理業務。
擴展資料:
職責:
壹、預算指標及用款計劃管理。
接收國庫司核批的部門用款計劃和部門報送的下屬單位的明細用款計劃,復核部門預算指標、用款計劃及下屬單位的明細用款計劃,監控部門預算指標及用款計劃余額。
二、辦理財政資金支付。
接受並審核部門報送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核定財政直接支付金額,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計劃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與財政資金授權支付業務。
三、監管非稅收入收繳。
配合國庫司等有關部門確定非稅收入收繳範圍及收繳方式;監控執收票據的印制、發放、使用和核銷;對執收單位和代理銀行收入收繳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提供非稅收入執行情況。
四、登記總分類賬及明細賬。
處理收支結報並向國庫司報送財政支出日報表及收入報表;登記收支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按期與國庫司、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對賬;進行有關收支信息統計分析。
五、管理各類賬戶。
按統壹制定的標準招標選擇代理銀行;辦理有關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核銷等事宜;監管各類賬戶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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