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母親現身懺悔,此時懺悔還有意義嗎?
確實是沒有意義的!
這就好像那句話壹樣,“醫生救10個人和殺壹個人的意義是不壹樣的”。
救人是醫生的職責所在,而殺人卻是犯法的。
所以孫小果的所作所為是不會被原諒或是饒恕的,即使再多的懺悔也是無濟於事。
首先為大家科普壹下孫小果的事件:
孫小果是雲南昆明人,1977年出生,自1997年起,孫小果壹直觸碰法律的底線,多次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且行為極其惡劣,有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等等行為,被法院判處過死刑、有期徒刑等等,但是他卻利用個人的社會關系,壹次次地將自己減刑致釋放,釋放過後依然存在違法犯罪的行為,給社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影響。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孫小果的所作所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的母親在事後現身並進行懺悔,但很明顯此時懺悔已經晚了,並且沒有任何意義。
從這次孫小果事件,我們也看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1、教育的重要性
據了解孫小果在小的時候家庭教育並不是非常好,父母對於他可以說是疏於管理的,最終導致了長大成人之後,孫小果不僅不顧道德的底線,而且屢次的觸犯法律,人之初,性本善。教育的好壞卻可以直接決定這個人將來有沒有成就,或者會不會走歪路,因此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出教育的重要性。
2、不要對不法販子有容忍
從孫小果犯案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剛剛開始的時候,他並沒有作惡多端,而是壹點壹點的走向了罪惡的深淵,同時被他侵犯的壹些人,在剛剛開始的時候也是比較容忍的,這也助長了他內心當中陰暗面的成長,如果這些人當時沒有對他的所作所為容忍的話,結果可能不是像我們看到的這樣。
3、親人應盡早地幫他挽回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是最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只要沒有被判處死刑的話,也都有悔改的機會,孫小果如果在剛剛開始犯罪的時候,親人能夠及時的發現並且幫助他悔改,那麽在後期孫小果就不可能繼續的做惡多端,而且也很有可能讓他有壹個相對來講比較好的未來。
母親的愛是偉大的,孫小果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痛恨,但即使如此可惡的壹個人,也有壹個善良的母親,他的母親這種做法,其實也是想在壹定程度上的幫助孫小果減輕罪惡,可能同時也想讓自己的內心獲得壹定的平靜,雖然這種做法在表面上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不過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母親是真心實意的向大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