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手機3500電池充電壹次要多少時間
4小時,就是當手機充滿電後,再充1小時左右。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註意的是,電池放置壹段時間後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於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於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采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激活”方式是最好的。
對於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壹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壹開始就是誤傳。通常,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後都會自動停充,並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妳的鋰電池在充滿後,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壹失,所以妳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
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壹定的時間後,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於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如果妳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