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營業執照的專賣店,請問賣佛像和香觸犯什麽法律?
只要按照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範圍賣東西,是正常商業行為,並不違反法律,如果超出經營範圍會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無照經營進行查處。
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四條第五款規定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