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E認證證書怎麽查詢
歐盟認可八大認證模式
(壹)工廠自我控制和認證。
Module A(內部生產控制):
1. 用於簡單的、大批量的、無危害產品,僅適用應用歐洲標準生產的廠家。
2. 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自我聲明。
3. 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在此基礎上,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指令,生產者甚至要提供產品的設計、生產和組裝過程供檢查。
4. 不需要聲明其生產過程能始終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廠家未按歐洲標準生產。
2. 測試機構對產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隨機測試。
(二)由測試機構進行評審。
Module B(EC型式評審):
工廠送樣品和技術文件到它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測試機構出具證書。
註:僅有B不足於構成CE的使用。
Module C(與型式[樣品]壹致)+B:
工廠作壹致性聲明(與通過認證的型式壹致),聲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產過程質量控制)+B:
本模式關註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質量體系,EN29003)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產品與認證型式壹致(壹致性聲明)。
Module E(產品質量控制)+B:
本模式僅關註最終產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產品測試)+B:
工廠保證其生產過程能確保產品滿足要求後,作壹致性聲明。認可的測試機構通過全檢或抽樣檢查來驗證其產品的符合性。測試機構頒發證書。
Module G(逐個測試):
工廠聲明符合指令要求,並向測試機構提交產品技術參數,測試機構逐個檢查產品後頒發證書。
Module H(綜合質量控制):
本模式關註設計、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適用於危險度特別高的產品。
擴展資料:
CE代表歐洲統壹(CONFORMITE EUROPEENNE)
1995年歐盟15個正式歐盟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
2004年加入歐盟的10個國家: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匈牙利,、斯洛文尼亞、馬耳他、塞浦路斯;
2007年加入歐盟的2個國家: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2013年加入歐盟的國家:克羅地亞;
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 的3個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半歐盟國家:土耳其。
歐盟成員國內,擁有合格CE證書的產品可自由流通,加貼CE標誌的產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主要要求,並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
沒有CE標誌的,不得上市銷售,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標誌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在歐盟CE的法規體系下,歐盟指定了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來執行法規指令的合格評估工作。歐盟根據不同類型的產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規指令,以滿足不同產品的基本安全與健康要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