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企業服務 - 《金黃的大鬥笠》的作者高風的詳細介紹(壹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金黃的大鬥笠》的作者高風的詳細介紹(壹生中最重要的事,代表作)

金黃的大鬥笠

各位好,從今天開始,我們壹起來學習初中的語文教材。

第壹冊課文是從《短文兩篇》開始。我們今天先讀的這篇《金黃的大鬥笠》輕松有趣,我的理解是托福編課本老師的善意,不要先嚇著大家了。但願它象征著各位這學期的有趣和輕松。

我的備課總是從收集資料開始。在今天的時代,當教師和當偵探有壹點點相像。要是不信,請看我是怎麽找到課文作者高風先生的。

我認識的朋友裏沒有壹位叫高風的,手邊辭書中也沒查到他。我看到的備課參考材料中缺乏這篇的作者介紹。好吧,那就上互聯網去找。“高風”是個常見的詞語,用它當關鍵詞搜索,竟跳出37900個結果,多數是“高風亮節”,看到明年都看不完。我畢竟是個“網齡”五年的“老蟲”啦(人在沮喪的時候要及時誇誇自己),經我把關鍵詞巧妙組合,在全世界範圍裏畢竟搜出壹篇發表在《揚子晚報》上的《老王出書》(作者庾康),與高風也與我們有關:

“老王的壹篇文章曾被初中教材收入。這件事我們說了多少年。有時向老王索要來看,他說,他也不知是哪篇文章。這是篇什麽樣的文章呢?這在我們心中始終是個謎。這次,老王終於把它尋出來編在書中,篇名叫《金黃的大鬥笠》,人的純真,大自然的純真在老王老辣而隨意的筆觸中美好地呈現。在書中,我還讀到老王寫這篇文章的經過,真有夙願已償的感覺。”

從這篇救我命的文章,我探知高風是男性,本姓王,愛抽煙,為人坦誠,勤於助人,從事編輯工作。他曾在壹篇序文中這樣寫:“當編輯,上班編來稿,自己寫作只能在業余。……讓我自慰的是,我用我的筆寫了我對生活的感受,我的認識,我的真誠。我所以喜歡散文,就因為它是個比較能夠自由表達的文體。……日子是人的年輪。就寫作而言,白天交給了人家,我只擁有夜晚,這年輪可以說是似有若無吧!”

有了這個僥幸的開頭,我便能從江蘇省文聯的網站查到長文《江蘇文藝誌》,其中的壹段是我要的:

“建國後,高風(王劭)的散文代表作有《記憶的壹次碰撞》、《光點》、《海的情懷》、《壹匹老馬的生日》、《山村》、《壹片湖》、《歷史的枝葉》、《似有若無的年輪》和《煙歷》等。”

這下子信息多了三倍,姓名都有。很快,我又追查到他是江蘇省報紙副刊編輯協會的會長,南京《新華日報》副刊編輯。鼠標點進去,竟然還有照片,照片竟然還能放大。呵呵,真是激動人心啊,我看見了高風先生大大的側影,他正專心地在壹份材料上寫字,年紀不輕了,沒有白發,臉龐消瘦,很有知識分子氣。這照片是抓拍下來的,自然樸素,沒有壹點擺姿勢的生硬。我看他,他不看我,他不知道我找他找得好苦!

接著出現了戲劇性效果:我在“新傳達”網站的“江蘇副刊”欄目查到了《江蘇省第十二屆報紙副刊好作品獲獎目錄》,高風的散文《太陽和雲》榮獲壹等獎。正要收兵,忽然瞥見在他大名上面三個,竟是壹個“陳村”。慚愧,我的《去見史鐵生》也得了獎,怎麽還沒人通知我呢。感謝老天,感謝互聯網,我和高風先生原來早就排在壹起了。

我隨手給南京的文友發了個電子郵件,請他幫我聯絡高風先生。

我寫這些,壹是希望講課從輕松的講故事開始,二是請大家和我壹起贊嘆互聯網的神奇。在網上,我另買過幾張卡,可以聯網查找幾十萬冊圖書。寫作時,我將電腦掛在網上,稍稍壹弄,那些需要核對的引文,壹壹會在屏幕上跳出來。這樣的寫作,不僅僅是勞動,有時與玩電子遊戲也差不多少。

下面,我們開始閱讀課文。

這篇散文,讀起來應該沒什麽障礙。很少難認的字,也不講叫人頭痛的大道理。它用歡快的節奏,壹路蹦蹦跳跳地寫下去,行文有彈性。我們知道,寫文章又叫“創作”,意思是要寫得和別人不同,有自己獨特的發現,獨特的說話方式。就像各位的臉,如果都和別人長得壹樣,這世界該多麽無聊!這篇課文,有個特別的地方,它所寫的是日常生活的壹個場景,所用的卻是寫童話的手法。它讓壹樣樣東西都有靈性,換句話說,它把它們都當人來寫,“擬人”。這種所謂的“手法”、“技巧”聽上去沒感覺,對著課文壹看就明白了。我們看課文吧。

文章開始。天上,風刮來壹團烏雲。如果就這樣平淡地寫,也沒錯,不過它是另外壹篇文章了。作者寫的是“偷偷溜來壹團烏雲,風推著它爬上山頭。”那團烏雲,被他這麽壹寫,就賊頭賊腦了,存了心要做搗鬼的事情。而風呢,和烏雲狼狽為奸,推波助瀾幫雲溜過來。那風是有力氣的大風,能推別人爬上山頭。請註意壹下那個“爬”字。本來,人登山叫爬山,從低到高。雲本在天上,常常飄得比山還高;就算它掛在山腰,也常常懶得去爬上山頭。雲上了山,平常的說法是“黑雲遮住了山頭”,寫得很客觀,也就是我們看到的樣子。這裏用了壹個“爬”,和前面的動詞“溜”壹樣,有壹種主動,還有壹種在使勁的感覺。舍得花力氣去幹壞事,可見那兩個東西(烏雲和風)是下了決心了。它下決心去幹啥,為什麽非要說它想搗鬼?我的推論拆穿了很簡單,是從那個“偷偷”來的,做好事還用偷偷摸摸嗎?

烏雲為什麽要費那個力氣去爬山?原來它是要到山的那壹邊。想必它在這邊玩夠了,要去那裏耍壹耍,將心比心,我們也常常這樣。閱讀中,我們的目光是隨著烏雲在移動,也爬上了山,可以看景了。因為身子已經從山的這邊挪到了山的另壹邊,所以,山那邊成了作者寫的“山這邊”。

看景看到山這邊,用壹句成語,是“豁然開朗”。作者給我們描繪了山這邊的景色。因為這篇散文主要是敘事而不是寫景,因而他才寫了壹句就停下來,像在畫寫意畫,潑出壹灘綠色後,急忙點出綠海中的那個男孩。所有的景色都成了那個男孩的背景。那男孩只穿壹條短褲,這是文明要求壹個人的最少的衣裳了。寫他穿得少,是讓他更親近自然。有什麽比陽光下的皮膚更親近自然呢?如果讓他穿壹套校服,穿條牛仔褲,後面的文章就難寫了。

這男孩手裏有東西,不是羽毛球拍,不是壹桿大旗,而是壹根樹枝。想到樹枝,很容易把它想成老師的教鞭,光禿禿的,發出寒光。作者讓“樹枝掛滿綠葉,歌謠般親切、柔和。”這壹點綠色與男孩身後的大片綠色呼應著。更重要的,枝條上的生命與那綠海的生命呼應。樹枝在男孩的手中揮動,是活的流動的,所以用了“歌謠”來比喻。這比喻非常好,新奇而貼切。這鏡頭我們也看到了,想不出,作者把它說出來了。這就是俗話說的“人人意中所有,人人語中所無”。綠色的“親切”不必解釋了,那“柔和”,我想是因為蓬勃的生命,它總是喚起我們柔和的情感。

本來,這文章裏沒有作者的身影,文章裝作作者不在的樣子。這壹句“歌謠”的比喻讓作者現了身。它不是風說的、不是雲說的、不是男孩說的,只能是作者在說。嚴格地看,因通篇不是這寫法,突然冒出作者有點問題。但因為這比喻實在非常精彩,無法割愛,所以現身不現身不去考慮它了。

說到生命,除了植物和男孩,還有壹頭小山羊。山羊就是那種長胡子的羊,有人說它像是羊裏的知識分子。羊壹出來,那根樹枝就有了切實的用途,揮動它也有了理由。它不是作為優美的道具憑空添加的。這比有些人為了拍照,臨時抓點不相幹的東西襯托自己好多了。小羊雪白,除了給我們另壹種顏色,也可推想羊的主人勤快地照料它、愛它。這會兒,壹切太平,“小山羊在田埂上悠閑地啃著青草”。如果我們在農村生活過,或者也放過羊,就能理解作者為什麽要用“看管”二字。沒放過羊的各位請想壹想,如果沒有男孩的看管,小山羊怎麽還肯呆在田埂上呢?再壹次將心比心,沒有老師,妳們會壹個個端坐在座位上嗎?跳進田裏大吃壹頓,壹定比“啃”田埂上的青草痛快得多。接著,大家不妨拿支鉛筆做個“啃”的動作。啃,是不是壹種很努力卻不瀟灑的動作?它常用來表現動物(當然包括人)專註於有限的那點點食物的場面。從這些非常小的地方,我們可以看出作者的細心周到,他選用的詞十分在理。

在讀這段的時候,我們差點把風和烏雲忘記了。可是,如果沒有它們的搗亂,前面的“悠閑”就顯不出它的難得。我們今天在說“和平的日子”,同戰火之中的人在說,感覺太不相同。本來,和平是應該的,悠閑也是應該的,生活中往往忘記它的存在。壹直要到失去,這和平與悠閑才被我們關註。還是舉例來說吧,我們平時並不感覺到自己生著兩只耳朵,壹旦被蚊子叮了壹口,就會時時意識到它;如果不幸被拳王泰森咬掉半個,就更不能忘懷了。再如電影中,在壞事來到前,常用壹段非常溫馨的場景,有時還加上多情的音樂,讓觀眾隨後更覺痛苦。課文裏當然沒那麽嚴重,只是在對比的手法上說,它和電影、和我們的耳朵是壹樣的。

“風來啦!”文章中壹次次出現這樣的叫聲。本來是無聲電影,這下子有聲有色了。從效果上說,這喊叫也造成急迫感。

雨的前頭是風,尤其是那種陣雨和暴雨。這時的風還是幹燥的風,它似乎沒什麽害處,所以男孩並不慌亂,還笑笑的。它有點瞎忙乎,把莊稼葉子翻來翻去,把小羊的毛吹來吹去。我請大家再註意壹下小羊的毛。為什麽它會“被梳理好,又弄亂”呢?壹種情況,風是亂吹之風,如旋風。可是看風從山的那邊偷襲而來,看下文追著男孩跑,可見不是原地打轉轉的旋風。所以只可能是另壹種情況了:不是風向變了,而是羊走動了。羊轉了方向,因此毛就壹忽兒順了壹忽兒亂了。我們再多想壹下,這也在說,當男孩傻高興的時候,羊比他敏感,已經不安了,不再是剛才的悠閑狀態。

雨終於來了。如果沒有雨,風作不了什麽亂,看來它有自知之明,所以肯費力氣推了烏雲爬山。這會兒,烏雲變雨(從科學道理上說,是積雨雲裏的小水滴和冰晶隨雲體發展而體積增大,上升氣流托不住它,終於落向大地)。作者又壹次用擬人的詞語,陳說“烏雲被太陽照得受不了”。這麽壹寫,烏雲顯得很委屈,可以把“罪責”推脫幹凈了。

我小時候猜過壹個謎語:千條線,萬條線,落在水裏都不見。這線便是課文中說的“那又粗又亮的線線”,它沒落在水裏,而是還在天上,所以不僅能看見,還能數得清。有這樣粗亮的線線,只能是夏天的暴雨。它是體積較大的冰晶在下降途中融化而成的。

作者再壹次寫“風來啦”。因為有雨的壯膽,風開始胡鬧了。它不再滿足於翻翻葉子、弄亂羊毛這些小動作,而是像個醉漢抱住樹去亂搖,將聲音都搖出來。我們知道,沿海地區的臺風,常可將房屋摧毀,將大樹連根拔起。這也很真實。但不是我們課文所要的。作者要渲染的不是災難和恐怖,而是水墨畫般的田野小景。那麽,讓樹搖搖、嘩嘩幾聲就夠了。

再壹次大叫“雨來啦”,而且是瞄著男孩來了。這時的男孩不再笑了,他鞋子不穿地跑了起來。他應該是順風在跑,跑得很急很快,有那個“劈裏啪啦”作為伴奏。

作者這次把風雨排在壹起叫了。如果僅僅是叫“風來啦!雨來啦!”雖然連風帶雨地出現,也多少有點重復。作者聰明地換了壹行,再大叫壹聲:“姐姐帶著鬥笠來啦!”直到這時候,畫面裏出來了第二個人,課文題目中就寫著的鬥笠總算出來了。我說換行聰明,是覺得如果放在同壹行寫,就沒有那個突然的、喜出望外的感覺。正被風加上雨追得亂了腳步,擡頭看見了姐姐和鬥笠,那感覺有多好!

文章到這裏,盡管沒有空壹行,但上面的故事和下面的故事仍可以分為兩部分。中間有跳躍和停頓。作者把弟弟怎麽見姐姐省略了,見了之後怎麽樣也省略了。這像是畫中留出的空白。作者用筆用在最能出彩的地方。我們在自己寫文章的時候,也可學學這種不寫得太滿的筆法。

“雨,只趕上洗洗鬥笠。”前文說了,雨在追男孩,它本想把男孩洗洗的。這句話,從情節講,是間接地說男孩躲到鬥笠下了,從情緒說,有點奚落、嘲弄風雨的意思。看看,妳們白追了。

風還是不死心,還在吹。它要看鬥笠下有什麽。

作者又壹次顯露他的匠心,他沒有立即寫到鬥笠之下,而是從外面寫起。翹起的小辮總是屬於女孩,那麽,那邊的攬著山羊的胳膊就是男孩的了。在鬥笠搭成的小房子裏(我覺得小棚子可能更相像些,因棚是有漏空的,正好露出小辮和肢體,而房子四壁嚴實。作者也許是為了強調安定感),姐弟倆安適地坐著。作者不忘再添有趣的壹筆,孩子們的“腳指頭還在得意地動呢”。整個畫面是不是非常生動?

對此,作者在另外的文章中註解:“其實,過去農村的孩子大半年光著腳丫,腳趾頭能量很大,很調皮,有的孩子練得手壹樣靈活。”

這裏提壹下,“腳指頭”最好寫成“腳趾頭”。“指”,多數情況下對“手指”而言;古書上偶有指腳的。“趾”,和“指”的發音壹樣,可以指腳(如:趾部),也可指腳趾。組詞:足趾,趾高氣揚。這也是人類復雜的地方,動物四肢平等,壹律都用“趾”。既然我們已經不可能平等地把“手指”寫成“手趾”,既然人的手太重要了,進化到今天非常不容易,不妨讓它享受壹下特權吧。(我後來查高風的書,書上寫的是“趾”。)

畫面過後,作者寫聲音。他總能做到“有聲有色”,這使得文章有更多的描寫手段,更多變化。

這壹段不必多解說,各位都那麽聰明,壹看就懂。反正是歡樂的氣氛。小山羊本來也是要笑的,可惜不會笑(據說動物中只有人會笑),所以只能咩咩兩聲。小弟弟在姐姐面前可以耍點賴,所以“得了便宜還賣乖”,竟說什麽“可惜”。姐姐在弟弟面前是可以打他壹打的。我們只聽見打了壹下,也就是說,弟弟沒有還手。他大概覺得既然貧嘴,被自己姐姐打壹打也是活該。本來掀動鬥笠的是風,現在是笑聲。因為心裏高興,雨絲寫作“銀線”,與金黃的鬥笠,壹金壹銀,正好對比。

最後的自然段讓故事結束。從近近地聽姐弟倆的笑聲到遠遠地觀看。暴雨已變成了“太陽雨”,東邊日出西邊雨的。

這篇文章的好處在於它很自然。那些畫面和場景都是精心做出來的,有很大的修飾成分(這是危險的寫法,很容易變得做作),作者仍然寫得流暢動人,壹氣呵成。文末的那些笑聲出自肺腑,令人愉快。

這篇課文講完了。最後,我的提問是,如果我把最後那段話修改壹下,刪去兩句出自作者的贊語,改成“遠看,鬥笠像個大蘑菇。陽光照著它,雨水潤著它。”妳們覺得有什麽不同?

還有壹個小地方戲說壹下:

弟弟問姐姐,妳怎麽知道雨來了。姐姐的回答是,“那團烏雲走過咱家的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我們用做遊戲的心態來分析壹通,如同此文壹開始我的“偵破”。

他們的家在哪裏呢?

烏雲是從山的那邊過來的。風和雨追著弟弟,弟弟應該是順著風跑,這樣才是追。送鬥笠的姐姐應該是迎面出現在弟弟的面前,而不是也在他背後追他。我們從左到右排列的話,依次是:山,雨,弟弟和羊,姐姐,家。這樣的相逢,姐姐和暴雨壹在左壹在右,比賽誰先到男孩身邊,才更有意思。從“姐姐帶著鬥笠來啦”的“帶”字也可以看出,因為暴雨連弟弟都沒追上,姐姐是不必“戴著鬥笠來啦”。

可是,他們的方位如果真像我說的,他們的家在哪裏呢?風可以先吹壹通,那烏雲怎麽會先經過那個窗前呢?烏雲繞著山在盤旋嗎?當然,寬松壹點,把它理解成姐姐在哄弟弟玩兒,那就無所謂方位了。

我留心這些方位不方位的,是因為二十多年前,壹位期刊編輯改我小說時,把壹座石板橋的方位改錯了,讓壹個出村子的人其實又走了回去。他改我別的地方,我很難同他爭個明白,看藝術的眼光不壹定相同,但他把方位改錯了,這可是壹證就明的啊。

更有壹次,近年,我讀朋友寫上海的壹部長篇小說,裏面有很多東南西北,我卻怎麽都讀不通。我只好去問她,妳書中的那個姑娘是從哪裏走進上海的?她告訴了我。我聽了楞了壹下,突然明白了:原來,她不識上北下南左西右東,把東和西弄反了。許多年後,人家研究她的作品,還以為作者有什麽深意呢。

最後要交待的是,在朋友的幫助下,我找到了高風先生。我們通了電話,承他惠贈大作《似有若無的年輪》壹冊,並寫給我簡歷。有趣的是,他原來是我認識多年的壹個編輯小友的父親。早知如此,我直接找他女兒就行了。

這篇課文寫於1985年。在《壹篇課文》壹文中,高風先生記述了他寫我們這篇課文的緣起。1979年5月,為創作“長江組歌”,他和同伴沿江遊歷,在白帝城(就是古典長篇小說《三國演義》中劉備死去的那個地方),他因腳被釘子紮了,沒跟團隊去參觀,獨自留在了白帝廟外的農田,“讓山水凈化心胸”。

“山坡上,有個七八歲的男孩,手持壹段樹枝,放牧三五頭山羊。山羊是可愛的動物,我幼時曾因沒有自己的山羊而遺憾。那個男孩,小褂不扣,露出肚皮,見了陌生人又裝出壹副老練的樣子,直似我兒時的同伴。忽然,藍天上飄來個雲團,又不知從何處襲來壹陣風,把坡地裏的大葉作物吹翻,稀稀拉拉灑下大雨點。我知道,來勢雖猛,很快就會過去。再看男孩,他行若無事,正仰臉承受劈裏啪啦的雨點,似迎接喜悅。這雨點打在皮膚上有麻酥酥的感覺,我身受過,便有同感,只是囿於禮法不能像他那樣享受。但這情境卻把現實和我的記憶重合了。幼時在農村,關於雨、山羊、姐姐的情景積聚很多,幾十年後壹回顧,仍歷歷在目,仍能真切地感覺到有鬥笠不戴,淋得頭發貼在腦門全身衣服濕透的清涼、舒暢。……這都激動著我。但沒醞釀成熟,直至幾年後才寫出來。我已經記不起什麽契機,讓我把太陽、風、大雨點、田野、金黃的大鬥笠和姐弟之情組合起來,努力提煉人的純真、大自然的純真。”

我們從高風先生的這段話中了解到:寫作是需要契機的,壹聲“芝麻,開門吧!”石門轟然而開,沈睡中的以往的經歷會突然蘇醒,與眼前的事物重疊,在我們的腦海中渾然壹體,以至於凝聚成新鮮的文字。

<何許人也>

高風,本名王劭,1930.10.30生,1949年渡江戰役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在北京解放軍總部工作,又以誌願軍身份到過朝鮮。在部隊十年之後,1958年轉業到南京,在《新華日報》任文學編輯近四十年。業余寫詩和散文。

2002.8.8

google

支持(2) 中立(1) 反對(2)

陳村 小大 2樓 個性首頁 | 信息 | 搜索 | 郵箱 | 主頁 | UC

加好友 發短信

等級:管理員

帖子:52370

積分:58258

威望:0

精華:203

註冊:2004-9-1 17:57:00

Post By:2008-3-12 2:34:00

金黃的大鬥笠(作者:高風)

____幹幹凈凈的藍天上,偷偷溜來壹團烏雲,風推著它爬上山頭。山這邊,梯田裏的莊稼像綠海裏卷來的壹道道浪 頭。壹個渾身只有壹條短褲的男孩子,揮著壹根樹枝,樹枝掛滿綠葉,歌謠般親切、柔和。他看管著壹頭雪白的小 山羊,小山羊在田埂上悠閑地啃著青草。

____風來啦!

____莊稼的葉子翻過背,閃現出壹片片灰綠。小山羊的毛被梳理好,又弄亂。小男孩臉上的汗珠被吹幹,換上調皮的笑意。

____雨來啦!

____烏雲被太陽照得受不了,越縮越緊,於是擠下了雨。

____那又粗又亮的線線,似乎能數得清。

____風來啦!

____它抱住每壹棵它遇到的樹,用力搖,搖得葉子嘩嘩響。

____雨來啦!

____它向小男孩跑來。小男孩壹定很急,連鞋都不穿,光著腳丫跑得餅裏啪啦的。

____風來啦!雨來啦!

____姐姐帶著鬥笠來啦!

____雨,只趕上洗洗鬥笠。

____風,總想掀開鬥笠,看看下面遮著什麽。

____金黃的大鬥笠下:這邊,露出壹條翹起的小辮;那邊,露出壹條攬①著小山羊的滾圓的胳膊。在用鬥笠臨時搭成的小房子裏,姐弟倆坐著,任憑雨水洗刷四只並排的光腳,腳指頭還在得意地動呢。金黃的大鬥笠下還遮著笑,遮著小山羊偶爾發出的華咋聲,遮著姐姐和弟弟的笑語:

____--姐姐,妳怎麽知道雨來啦?

____那團烏雲走過咱家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

____--姐姐,妳怎麽知道風來啦?

____咱家屋後的竹林告訴我的。

____--姐姐,妳要不送鬥笠來,哪怕晚送壹會兒,我正好淋個澡。可惜……

____啪(是壹只手打在另壹只手上)。

____--嘻嘻。

____-壹咯咯① 笑聲沖出銀線織的雨簾,笑聲掀動金黃的大鬥笠。

遠看,鬥笠像個大蘑菇,是那麽美。陽光照著它,雨水潤著它,它是那麽有生氣。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