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調整地方人事誰說了算
主要職責
壹、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在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的有關問題;研究、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和理論研究。
二、提出關於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辦、行、署、大專院校以及其他列入中央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中央管理幹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資、待遇、出國(境)、軍轉安置、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負責幹部檔案和幹部統計工作的綜合指導;指導省、直轄市和自治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省、直轄省、自治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行署辦機關部級幹部職務任免的備案審查和宏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黨幹部的有關規劃或方案。
四、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中***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負責中央管幹部現實問題調查核實及參與對反映有問題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行署辦領導班子情況的調查了解,抓好幹部監督制度的落實和歷史遺留問題的審查。
五、制訂幹部教育規劃,組織中央管理的幹部和壹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人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省、直轄省、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行署辦的幹部教育工作。
六、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參與制訂知識分子政策,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指導部分傑出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七、承辦中***中央和中央政治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中***中央組織部“12380”舉報網站。此舉報網站主要受理反映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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