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有的人能和不喜歡的人曖昧?
曖昧這種關系中,大多不是需要感情的獲取,所以就算是不喜歡的人也可以保持著曖昧的關系,兩個人不談戀愛不談感情,但是要壹起聊壹些關於感情的事情,這種人大多數都是為了非感情物質的獲取,但是可以通過交流感情的方式獲取對方的信任,從而達到壹些自己想要達成的目的。
我有個男性朋友,我和他的相處中,他總會說壹些讓人容易誤會的話,有壹次我就問他是不是對每個女生都會這樣,他說對啊,廣撒網釣大魚,這是我的戀愛準則,在他的世界中,身邊的每個女孩都是可以挖掘的對象,也就是說他不會放過任何壹個有機會和他在壹起的女孩,所以他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曖昧的關系而不是正兒八經的和人家談戀愛。
我認為他的這種戀愛模式是缺乏安全感,因為沒有壹個人可以讓他真正的靜下心來好好的和對方談壹場戀愛,他在感情的獲取中害怕受到傷害,不敢在情感裏真正的付出,或者說不敢第壹個把真心真正的交付於對方,我認為這是壹種自我保護的狀態,雖然他可能不會承認,但是這種偽裝的保護會說明壹個問題,就是他害怕在感情中受到傷害。
但是也有壹些人,在和異性的相處中,也許是為了壹些私有欲,為的是得到對方身上那不壹樣的感覺,所以和每個異性都保持曖昧,不放過任何壹個可以收獲的目標,就算是不喜歡的人,也可以隨便聊壹聊,對方壹旦對自己傾心,那麽兩個人似乎就是順理成章的在壹起,從而達到那種不能在臺面上說明的私有欲。
也有的人是為了在對方身上得到某種東西,也許是金錢,也許是某種目的,對方對妳好的時候絕對不是無條件的,當有個人對妳好的時候妳要想清楚對方是真的喜歡妳還是想要得到妳的某些東西,就像犯罪嫌疑人需要作案動機是壹個道理。
就拿我那個朋友來說吧,他所想要在這些曖昧的對象身上得到就是愛的主動性,他要確定對方是真的喜歡他,他可能才考慮是不是要付出感情,而那些為了某種私有欲而展現出來的曖昧,就是為了自己內心的壹己私欲,而這些都是犯罪動機!
但是有的人也許很喜歡這個人,但是在別人的視角中這種喜歡受某種觀念的影響,所以他不得不說謊,這種情況出現最多的時候就是男朋友騙自己女朋友,和那個女生真的說明都沒有,為了安撫女朋友情緒,不得不說出很討厭對方的話,但同時女朋友此時也非常的費解,不喜歡她,為什麽要和她保持曖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