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佳木斯滅門案 壹家五口慘遭滅門兇手只是為了錢(2)
三、入室搶劫殺死壹家五口
經反復大量的調查、偵查,專案組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馬正剛。經采取多種偵查措施,進壹步工作查明,1996年,馬正剛因家庭瑣事持刀將其堂哥殺死,被判處無期徒刑,2002年獲減刑,於2013年刑滿釋放。
出獄後,馬正剛與其母在遼寧省瓦房店市生活,長期無固定職業;經濟拮據,靠母親賣菜為生;性格孤僻,多次流露出厭世輕生念頭;好逸惡勞,四處遊蕩,早有搶劫作案動機。2月9日,馬正剛乘火車到哈爾濱市,2月10日入住哈爾濱市某招待所,2月12日入住方正縣某招待所,伺機實施搶劫作案未果。
2月14日馬正剛竄至佳木斯市,當晚潛入案發區域尋機作案。現場勘查、模擬試驗和痕跡物證顯示,馬正剛進入被害人家後,捆綁被害人、翻動物品,先後殺死5名被害人並搶劫財物,作案後於15日淩晨逃離佳木斯市,後返回遼寧省瓦房店市隱藏。作案後自覺罪行敗露,2月28日在瓦房店市壹酒店服農藥後跳樓自殺。
3月10日晚,經DNA比對結果顯示,馬正剛DNA與現場提取犯罪嫌疑人DNA認定同壹,有確鑿的作案證據、作案因素條件、作案時空條件和現場痕跡物證,案件告破。 上壹頁 1 /2 下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