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座椅立法規定處罰
法律分析:兒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規定,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監護人應為不滿4周歲的兒童配備兒童安全座椅,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監護人如果違反了這壹規定將面臨警告或者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六條 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並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對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設施,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在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誌並標明適齡範圍和註意事項;必要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看管。大型的商場、超市、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遊樂場、車站、碼頭、機場、旅遊景區景點等場所運營單位應當設置搜尋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報系統。場所運營單位接到求助後,應當立即啟動安全警報系統,組織人員進行搜尋並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