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資質如何申請,需哪些材料
第十四條申請資質企業,須向協會提供下列資料壹式三份:
(壹)鋼結構制造企業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蓋企業印章);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四)企業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五)企業技術工人職業證書;
(六)企業註冊資本金證明;
(七)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
第十五條中國鋼結構協會對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並將審批結果通知到企業。
中國鋼結構協會將批準的企業資質等級在國家正式出版的有關報刊、雜誌及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六條鋼結構企業申請資質等級或者晉升資質等級,在申請之日前壹年內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協會將不接受申請:
(壹)承接的鋼結構制造構件及產品出現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並造成惡劣影響的企業;
(二)嚴重違反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範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四)構件及產品未達到質量標準要求並沒有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七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由中國鋼結構協會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中國鋼結構協會統壹印制。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九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在變更、晉升《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協會予以註銷。
鋼結構制造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協會予以註銷。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中國鋼結構協會對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壹般情況按照常規進行年檢,特殊的根據需要由協會組織有關部門、企業、專家進行聯合年檢。
第二十壹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壹般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協會提交《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表》、《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及其他有關資料,並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協會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後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並記錄在《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二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鋼結構制造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三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壹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四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條件中,註冊資本金、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於資質等級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壹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鋼結構制造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壹)資質條件中註冊資本金、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壹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壹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之壹的。
第二十六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二年基本合格的,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新核定的資質等級應當低於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
第二十七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壹個資質等級。新成立的鋼結構制造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可換發正式資質等級證書。
第二十八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九條 降級或取消資質等級的企業,經過壹年以上時間的整改,經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等級評定工作委員會審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三十條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鋼結構制造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壹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壹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遺失《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應及時報告協會並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
第三十二條 鋼結構制造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後的壹個月內,到協會辦理變更手續。
鋼結構制造三級企業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500萬人民幣以上。
(2)生產規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計)
鋼結構年產量為3千噸及6千噸以下,包括網架、冷彎型鋼、壓型金屬板及復合保溫班等配套產品的產量。產品質量達到《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或其它相關標準的要求。
(3)技術難度(具有下列壹至二項鋼結構制造經驗)
多層鋼結構50m以下、跨度18m以下桁架鋼結構、邊長40m以下網架結構、12m以下中小型橋梁鋼結構、50m以下中小型塔桅鋼結構、多層鋼框架結構、特種鋼結構等。並具備全熔透焊、板厚≥20mm的焊接能力。
(4)廠房及占地面積
工廠占地面積≥5000平米,生產廠房面積≥2000平米,尚有壹定數量的輔材專用倉庫。
(5)生產裝備水平
1)園盤鋸或帶鋸 壹臺
2)半自動氣割機或開坡口專用機(粗糙度在200um以下) l臺
3)打孔機:搖臂鉆床(?32以上)、龍門鉆床(?30以上)等l—2臺
4)壓力機(100噸以上) 1臺
5)端面加工機(銑床) 1臺
6)折彎機、彎管機、刨邊機、剪切機等 1-2臺
(6)焊接用設備機器
1)手動電弧焊機 (最大容量400A以土)
2)半自動焊機 (最大容量500A以上)
3)自動焊機
4)恒溫幹燥器
5)交流碳弧氣刨、直流碳弧氣刨
(7)橋式、門式、塔式及其他起重機設備
(8)試驗檢驗設備
1)萬能試驗機 1臺
2)超聲波探傷儀 1臺(可以用租賃的,但必須有合同數據表)
3)磁粉探傷儀或熒光探傷儀 l臺(可租用)
4)溫濕度計 2個
6)鋼制卷尺 (30m以上者) 2個 (計量部門保存壹個、使用壹個)
7)膜厚計 (幹濕膜) 2個
8)高強螺栓軸力計 l臺 (可租借,但必須有合同及數據表)
9)扭矩測定器 l臺 (可租借,但必須有合同及數據表)
1 0)其它精密測定器,如測量孔距、表面粗糙度等 1-2臺
11)經緯儀及水平儀 各1臺(可租借)
(9)塗裝用設備
1)除銹設備 (手工噴砂機) 1臺
2)噴漆設備 噴漆泵 l臺
3)砂輪打磨機 2-3臺
4)空氣壓縮機 1臺
(1 0)企業領導及技術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
1)企業總經理或總工具有三年以上從事本專業生產管理工作經歷和中級職稱並重視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
2)企業有職稱的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系列職稱的人員不少於7人,工程系列人員中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人,建築、結構、機械、 電氣、材料等相關專業人員齊全。
3)企業建築結構工程技術人員中必須有l—2人具備鋼結構施I圖制作或審核能力。鋼結構制作技術人員應具有焊接施工的實績,掌握施工要領。
(11)企業有壹支相對穩定並掌握鋼結構制作技術的隊伍,人數不少於30人,其中中、高級工占30%以上。
1)焊接技工(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具備焊工資格者)10—15人;
2)鋼結構制作技工(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具備相應資格者) 4—5人;
3)生產相關技工(放樣、氣割、沖壓、矯直、塗裝、組裝、日常從事吊車作業的人員並取得相關資格者) 4—5人。
(12)質量保證體系
1)IS09000體系認證,是否通過;
2)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
3)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堅持執行;
4)專職質量管理人員1人;
5)專職質量檢驗員 2—3人;
6)制作工藝卡及作業指導書實施情況
7)安全組織機構健全,設立專職工程師負責該項工作。
(13)鋼結構制作狀況
1)鋼材的保管及處理狀況。來料驗收,入庫保管有否明確的制度和辦法,材質、數量、型號、產品合格證等是否吻合,鋼材使用狀況有否記錄等。
2)輔助材料的保管及處理狀況。輔助材料包括焊材、高強螺栓、塗料等,妥善保管,分類存放,倉庫環境適宜。
3)螺栓孔加工及摩擦面處理狀況。要符合施工規範要求。
4)焊接作業狀況。焊接材料選擇正確,焊接機具選用合適,焊接工藝正確,焊縫外觀良好等。
5)外包加工件管理狀況。外包單位人員數量、素質、裝備均符合外包工作量的要求。外包加工合同契約齊全合法,加工精度和質保規定明確,成品件驗收合格等。
6)出廠前產品的保管狀況。構件和合格證妥善保管,倉庫環境狀況良好,構件出廠包裝可靠,吊點標誌明確。
7)產品質量狀況。產品質量達到《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或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
(14)環境管理狀況
1)工廠內外物料堆放狀況。鋼材、輔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井然有序,廢料棄置場地設置合理。
2)作業場地環境。操作間距適度,作業面清潔幹;爭,作業環境良好(包括換氣、照明等)。焊接煙塵防止對策,有機溶劑排放對策齊備等。
3)安全對策。安全通道確保,安全措施考慮周到,職工熟知安全知識,防止突發安全事故有對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