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斷判首相違法,首相違法會受到哪些懲罰?
2019是個多事之秋,英國首相鮑裏斯·約翰遜(Boris Johnson)在英國“脫歐”前夕“暫停議會”,雖然獲得了伊麗莎白二世的批準,但是這壹決定仍是非法的。法官們說“根據擺在我們面前的證據,不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有任何理由建議女王陛下‘暫停議會’五周。”
而且,我們都知道英國女王處於政治中立,裁決之後,議員們覺得首相鮑裏斯·約翰遜誤導了英國女王,要求約翰遜立即辭職。
我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還是很震撼的,沒想到英國最高法院竟然真的做到了,給首相施加這麽大的壓力和懲罰。不過我覺得這樣也是對的,有了首相這個前車之鑒,其他想做壹些對國家不利之事的人也應該有所忌憚了吧。
而且英國最高法院能給首相下達這樣的懲罰,肯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的決定,這種情況根本沒有辦法再繼續回避問題了,更不要說進行某些“暗箱操作”。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何熙怡(Brenda Marjorie Hale)女士說,首相這次做出的決定是錯誤的,“給(英國)民主基礎帶來的影響極大”。
誰都不是聖人,都有犯錯的時候,但是犯了錯就必須要接受懲罰。繞是貴為首相,也不能逃脫應有的責任。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況且對於壹個國家來說,首相本身就身居要責,理應做好全國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