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電動車的標準是什麽
電動車新國標標準主要規定如下:
1、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裏/小時;
2、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
3、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伏;
4、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瓦;
5、必須具備腳踏騎行能力;
6、並獲得國家CCC認證的能上牌。
電動自行車實施的“3個新標準”
第1個新標準:電動車上路前要登記和上牌
電動車和電摩在上路前都要實行登記上牌,只有上牌和辦理了相關登記手續,才可以上路,壹般需要辦理的材料:
1、車主的身份證;
2、機動車購車發票(要機器打印的);
3、車輛合格證;
4、車輛壹致性證書(3C認證)。
壹般從購車之日起30天內就要到相關交管部門辦理登記,攜帶好相關材料,有些地方可以通過網上提前預約登記。
第2個新標準: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有新規定
1、電動車停放不能妨礙正常行人和車輛的通行。
2、電動車停放不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電動車充電要放在集中充電場所充電,還要配置相應的電路短路保護和自動預報警示功能,防止引發火情。
第3個新標準:管控電動車生產和銷售,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
這是從源頭上做起,要求企業生產電動自行車要符合行業標準,只有獲得相關3C認證和資質後,才能正常生產,當然,對電動自行車的產品部件都要按照標準來制作。對於已經在市場上騎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在設置的過渡期滿之後,未按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仍然上路的,要進行處置,讓非標電動車逐步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