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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壹審判決結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誰?

2019年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了壹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極大的後果,造成多人死亡、受傷,並且有百人入院治療。近期,針對此爆炸事件的審判結果是已經出來了,倪家巷集團、倪家巷集團和天嘉宜公司相關責任人應該對此次爆炸事件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並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負責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這起事故的主要負責人還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關人員。

壹、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的發生

2019年3月21日,位於江蘇鹽城響水縣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了特大爆炸,該爆炸對方圓二十公裏的F地方以及人員都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該起事故不論是對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響,同時也造成了直接或者間接的經濟損失達19多萬元。因為這起事故,78人失去生命,76人受傷,還有幾百人因傷入院治療,可見其影響有多大。

二、該事故起因

導致該事故的直接起因是因為天嘉宜公司長期儲存的的硝化廢料遇熱造成的自燃爆炸,但其中牽連人員頗廣。倪家巷集團與天嘉宜公司壹同進行不法的勾當,明知道設備質量不過關還投入使用,並且對於硝化廢料的存在也沒有進行處理,促使這起爆炸的產生。

三、該事故的判決結果以下,相關負責人將承擔相應責任

目前該事故的壹審判決結果是已經出來了,天嘉宜公司的法人也是前總經理,獲刑20年,倪家巷集團受罰2000萬元,天嘉宜公司也是處罰了較大金額。其他涉及的有關人員以及單位也是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