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公司註冊要求
金融服務公司註冊要求如下:
1、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2、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
3、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4、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壹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壹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
5、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6、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7、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9、省政府金融辦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法律依據: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