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設立的流程
基金公司設立流程:
1、選定公司名稱,確定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然後,簽訂股東出資協議;
2、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3、驗資;
4、申請營業執照;
5、刻制印、銀行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